21世紀經濟報道 衣鵬
南京一場職務侵占案審理中被告當庭翻供,檢方手中證據將如何認定,可能關系到中華慈善獎得主陳光標的道德聲譽和商業模式
南京市白下區法院7月13日上午審理一起員工涉嫌職務侵占的刑事案件。在案件偵查材料和被告當庭陳述中,涉及到中華慈善獎得主陳光標實際控制的江蘇黃埔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稱“江蘇黃埔”),在工程競標中借用資質的競標手法。
檢方起訴稱,涉案的兩位被告人系江蘇黃埔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稱“江蘇黃埔”)員工,其中一人曾為公司副總經理,去年9月被批捕。事由涉及2007年江蘇黃埔參與江蘇省電力物資有限公司的線路回收業務時,通過借用其他公司的資質最終中標。
江蘇黃埔涉借用 資質中標國資項目
本報記者獲悉,被告人認可的白下區公安分局在口供記錄中稱,陳光標安排了借用資質參與競標一事。檢方當庭宣讀的起訴意見也稱:“經依法審查查明,江蘇黃埔被告人負責黃埔公司以南京物回廢金屬回收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南京物回“)的名義向江蘇省電力物資有限公司投標的線路回收業務”。
檢察官認為,被告人涉嫌以偽造標書,降低回收品種和偽造業務匯報等方式,侵占江蘇黃埔在中標后應得的業務款,兩人共計約1307.8萬。13日的審理尚在法庭調查階段,未開啟控辯質證。對這項業務本身是否涉及競標違規的問題,目前尚沒有定論。
南京物回是通過一位陳姓中間人與江蘇黃埔達成多份協議。協議經公安偵查納入證據后,已被檢方收集。本報記者獲悉,其大致的操作手法是,陳與兩位被告人代表南京物回參與競標,中標后由陳姓中間人進行廢料銷售,所獲利潤分成后,由被告人提交給江蘇黃埔。
中間人與南京物回簽訂了書面協議。有參與證據搜集的人士透露,銷售后利潤分成中,江蘇黃埔占85%,中間人占15%,這15%利潤中的2%交給南京物回作為“管理費”。
江蘇黃埔在提供給警方的說明材料中,也稱與南京物回存在協議書。并指出被告人在領取標書后,又偽造了一份標書。因此江蘇黃埔不知轉賬被挪用。
有趣的是,陳姓中間人與陳光標系長期業務伙伴,中間人將款項交予被告人后,直到去年才與陳光標核對了價款,因此向警方報案。
被告人則稱,在江寧進行的競標由陳光標一手安排,因當時江蘇黃埔已有省電力物資公司的其他關聯項目,本不能再參與競標,因此選擇借用資質。
此案審理時出現被告人翻供情形。本報記者試圖聯系控辯雙方,均被告知因仍在審理無法置評。13日多次撥打陳光標的手機,一直處在關機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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