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房地產信托之后,以中誠信托“誠至金開1號”為首的礦產信托陷入了“兌付困局”。盡管目前財經媒體和互聯網將此事件炒得熱火朝天,令信托經理和信托公司驚出一身冷汗,但一個奇怪的現象是,近期陷入兌付困境的相關信托產品似乎從來沒有出現過一例信托投資者申訴的案例。
業界認為,造成這種“局外急局內不急”現象的原因在于目前信托行業怪異的“剛性兌付”文化。它背離了“風險與收益相匹配,高收益隱含高風險”這一資本市場永恒的規律,創造了一個“零風險、高收益”的神話,讓信托業在短短數年之內成為資產管理規模超過5萬億元的巨無霸。問題在于,這個神話到底能維系多久?
兌付困局
涉及30億信托資金的中誠信托“誠至金開1號”信托項目在這個燥熱的夏季一度陷入了僵局。因信托項目融資方山西振富能源集團控制人王平彥已被警方控制,外界對于“誠至金開1號”集合信托計劃能否如期兌付產生了種種質疑。
對此,中誠信托告訴記者,目前振富集團及其關聯公司于本年度第二季度新增3筆訴訟案件,經查均因賬外民間融資所引發。中誠信托已經第一時間向監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匯報了相關情況,目前監管部門要求妥善解決事件。而當地政府也極為重視,并成立了由政府牽頭、相關部門參加的專門風險處置工作小組。在工作小組統籌下,中誠信托表示將積極參與核實民間融資情況,清查資產,在法律法規框架下穩妥解決此事件。
同時,記者還獲悉,目前事件的另一關聯方——信托項目代銷機構工商銀行已經表示,不可能進行“兜底”,風險化解的主要責任將在信托公司。工行還表示,該信托項目實質上是由中誠信托主導,并非是工行自身項目。
此前在類似的銀信“危機”博弈中,比如華澳信托實德兌付危機等,信托公司都很難指望作為主要代銷發行渠道的銀行,去為其分擔相應的項目風險。
根據記者從信托公司了解到的情況看,只要是集合類信托項目,“兜底”的責任必然是信托公司自擔;只有在銀信合作項目中,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投資信托項目,銀行將承擔其理財產品投資人的損失;而在其他的單一類項目中,信托公司按慣例也可不為單一資金提供方進行“兜底”。
上海某信托公司人士表示,目前談論中誠信托兌付“危機”仍為時尚早。因為從存續期看,該項目長達36個月,要到2014年1月31日才會到期。這中間,中誠信托只需要按照信托合同約定的利率分期給投資人兌付收益。因此,在距離最終的本金清算之前,仍有足夠的時間可供中誠信托進行資產的處理。
而從最終資產處置的方式上看,中誠信托仍有較大的回旋余地。公開資料顯示,“誠至金開1號”的信托資金是用于對山西振富能源集團旗下煤炭整合過程中煤礦收購價款、技改投入、洗煤廠建設等。目前振富能源擁有五座煤礦(含一座過渡保留礦井),一座洗煤廠,其中三座煤礦處于技改狀態。
即使項目進展在此后未如預期,中誠信托也可在法律確權后將上述資產進行拍賣,以最終實現回收資金;或者是尋找下家接盤,以完成項目的提前清算。而考慮中誠信托的股東背景,上述上海信托人士認為第三方接盤應非難事。
公開資料顯示,中誠信托前身為“中煤信托”,目前的第二大股東為國華能源,隸屬于中央直管特大型煤炭能源骨干企業神華集團。
奇怪的制度紅利
而在事件之外,另一個問題同樣值得反思。這就是被外界評論認為是近一段時間以來所暴露的信托風險“奇怪特征”。
據中誠信托相關人士表示,目前投資人有致電了解“誠至金開1號”信托項目相關情況的,但無人進行申訴。
事實上,從綠城事件到2000多億元房地產信托的大量集中兌付,從吉林信托被騙到四家信托公司深陷大連實德,所有的信托兌付風險案例都體現出這樣一個特征:媒體和網絡炒得熱火朝天,令信托經理和信托公司驚出一身冷汗,但似乎從來沒有出現過一例投資者申訴的情況。為何會有“局外急局內不急”的現象出現?
“風險與收益相匹配,高收益隱含高風險”,這本是資本市場永恒的規律。但在過去10年的信托領域,因為監管對于信托產品有剛性兌付的要求,卻創造了一個“零風險、高收益”的神話。幾乎所有人就將信托當成了高收益債券,甚至是高息存款。信托投資人享受遠超于市場公允水平的高收益,卻幾乎不用承擔任何投資風險。但事實上,沒有一個信托產品的合同中清清楚楚寫著“剛性兌付”四個字,也沒有一個公開的官方文件明確要求信托產品的損失必須由信托公司“剛性兌付”。
北京信托總經理王曉龍認為,造就神話的原因之一是“制度紅利”。在國內的利率體系中,不同金融產品風險敞口相似,但分屬管制型和市場化兩種利率體系,收益因此顯著不同。
而信托公司由于自身的制度靈活性而高度市場化——信托資金從市場募集而來,資金成本完全市場化;但在風險控制方面,作為監管部門貼身監管的金融機構,信托公司產品卻與利率管制下的商業銀行貸款相一致,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如此造就了信托產品風險度等同于利率管制體系內金融產品的低風險甚至零風險,卻獲得了市場化的高收益。
業界將這種現象稱之為“利率雙軌制下的制度紅利”,但問題在于,它到底能維系多久?
“99+1=0”怪圈
王曉龍認為,利率市場化已是大勢所趨,利率雙軌制所造成的制度紅利將不復存在。就房地產信托產品而言,國外成熟市場的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REITs)年化收益率一般只在6%~8%之間,而國內房地產信托的投資年化收益率已遠超15%,高于國際成熟市場7個百分點以上,風險溢價較高,隱含風險也應該較高。隨著市場的成熟,潛在風險及風險溢價水平將趨于一致。若要維持目前收益水平,這種回歸將體現為投資風險的增大,屆時“高收益、零風險”的神話必將終結。
華寶信托董事長鄭安國則認為,信托業應該建立風險緩釋和化解機制,并在投資者中深入普及“買者自負”的投資理念。
北京某信托人士也認為,目前信托文化過于強調對投資者的過度保護,導致投資人始終未樹立“自主投資、自擔風險”的金融投資風險意識和契約觀念。這位人士認為,目前監管不允許房地產信托產品出現閃失成為大家默認的底線。近幾年在信托風險處置中,管理層對投資者的過度保護強化了投資人的錯誤認識,導致隱性擔保和逆向選擇,投資風險被轉嫁到作為資產管理人的信托公司身上。信托公司如履薄冰,事實上承擔了對房地產信托保本保收益的責任。目前“99+1=0”已成為信托行業流行的經典語錄,反映了信托公司被綁架的無奈窘境。這也使存量風險被掩蓋,得不到及時解決,信托業失去了一次次通過危機處理而成長的歷史機遇。
“99+1=0”是現代管理學的一種理念,意即做一件事經過九十九分的努力,加上一個錯誤或事故,就等于前功盡棄。
四大建言
在短期內“剛性兌付”這一信托文化不可能被顛覆的情況下,如何減輕信托產品兌付,尤其是目前出現的房地產信托兌付高峰,給信托業乃至金融體系帶來的沖擊,成為各方關注的主題。
對此,有信托人士建言,從四大方面建立信托業風險緩沖機制,依靠不同層次、互補性的工具組合,對問題信托公司及產品進行延緩和補救,并形成行業整體的預防性制度。
一是建立信托業風險保障基金。主要用于解決直接影響信托業乃至金融業穩定的重大潛在風險,諸如信托公司的房地產信托出現重大問題,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投資人合法權益,并可能引發社會問題。借助信托業風險保障基金,對那些管理不規范、風控不嚴、風險大量積累的個別問題公司,在風險未擴散時及時隔離,減輕個體公司給行業帶來的風險和損害,以免重現此前六次整頓時信托業內“一人生病,全家吃藥甚至動手術”的窘境。
二是建立信托二級交易市場,以提高信托產品的流動性,延緩因兌付時點錯配帶來的信托流動性危機。
三是推動產業并購基金的發展,借以完善信托產品交易市場。事實上,在房地產領域,國內四大資產管理公司與民間機構都成立了類似的并購基金,并在相當程度上成為當前房地產信托兌付高峰過程中的減震器。
四是創新信托產品體系。以房地產信托為例,在剛性兌付背景下,傳統的房地產信托產品將難以為繼,繼續固守老的產品和經營模式是最大的潛在風險。因此,在信托產品的設計中,應當推動房地產信托產品基金化,從而克服兌付剛性風險。(證券時報記者 張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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