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實施《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監督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規定(征求意見稿)
為了做好《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號)(以下簡稱《辦法》)的實施工作,現就有關問題規定如下: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一)具有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或者中國證券業協會(基金業協會組織基金從業資格考試以前)頒發的基金從業資格證書的;
(二)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的;
(三)在境內資產管理相關機構最近5年一直從事資產管理、證券投資分析、基金營銷等業務,并且擔任部門負責人以上職位不低于5年的;
(四)取得境外基金或資產管理、基金銷售等相關從業資格,或者執業所在國家(地區)不要求具備相關從業資格,最近5年一直從事資產管理、證券投資分析、基金營銷等業務,并通過中國證監會或者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的考試或者考核的;
(五)在基金監管機構、自律機構以及其他承擔基金監管職能的專業監管崗位任職8年以上的。
二、《辦法》第二條所稱“實際履行上述職務的其他人員”,是指基金管理公司章程規定不設副總經理的,分管投資、銷售、運營業務的負責人,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人員。
三、對基金管理公司設立申請中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審核,中國證監會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審核期限執行。
四、申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申請人應在任職資格申請表中參照以下內容做出承諾:
(一)申請材料真實可靠、沒有遺漏或隱瞞;
(二)遵守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各項規定,遵守公司章程和行業規范,恪守誠信,審慎勤勉,忠實盡責;
(三)維護所管理基金的合法權益,在發生利益沖突時,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的原則;
(四)認真履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度規定的職責,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提高經營管理效率;
(五)在基金投資等業務活動中合規運作,不為其他公司或人員提供配合,不從事不正當關聯交易、利益輸送等活動,不從事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活動,不從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禁止的投資或活動。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監事、副總經理、基金經理在報送任職登記表時,應當參照以上內容做出承諾,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還應根據《辦法》第十二條的有關規定進行承諾。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基金經理的任免材料,應當統一通過中國證監會網站的基金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基金經理數據報送系統進行電子報送。在相關系統正式使用前,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電子郵箱(fundsupervision@csrc.gov.cn)報送。其中,公司形式的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督察長,或者合伙企業形式的基金管理人的執行事務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總經理、合規負責人的選任或者改任,應當同時報中國證監會相同內容的書面材料一式兩份。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基金業協會按照相關職責分工對有關材料依法處理。
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門應指定一名工作人員負責相關人員任免信息的錄入及更新工作,并對數據的真實、準確、完整負責。
六、根據《辦法》的有關規定,我會對任職資格申請、備案相關表格的格式與內容作了統一規定,詳見附件。可在中國證監會網站(www.csrc.gov.cn)“在線辦事”欄目下載。
七、本規定自2013年 月 日起施行。中國證監會《關于實施<證券投資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基金字〔2004〕150號)同時廢止。
附件: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行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基金經理任職資格申請、備案相關材料內容與格式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行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基金經理任職資格申請、備案相關材料內容與格式
一、申報材料的紙張、封面及份數
(一)紙張
應采用幅面為209×295毫米規格的紙張(相當于A4紙張規格)。
(二)封面
1、封面應標有“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督察長任職資格審核申請材料”、“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行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任免報備材料”字樣;
2、報送材料的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名稱;
3、正式報送申報材料的日期;
4、主要承辦人姓名、聯系方式。
(三)份數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督察長任職資格審核申請材料”一式兩份,其中至少一份為原件(申報材料需提供復印件的,應加蓋單位公章)。
二、申報材料有關內容的說明
“任職資格申請表”、“任職備案表”由本人按照填表說明填寫,表格附后。
“相關會議的決議”由基金管理人使用公司股東會或者董事會會議等相關正式決議行文格式,股東會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股東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名并蓋單位公章,董事會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董事親筆簽名,授權他人參加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
“從業經歷證明”由曾從事相關領域工作的任職機構出具,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任職時間、職務、工作內容、工作能力、遵規守法情況等;證明由經辦人簽字并蓋單位公章。
“基金從業資格證明”應提供基金從業資格或者境外相關從業資格證書復印件、或者從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網站或者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組織基金從業資格考試以前)上下載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考試成績,成績單需加蓋單位公章。在境內資產管理相關機構最近5年一直從事資產管理、證券投資分析、基金營銷等業務,并且擔任部門負責人以上職位不低于5年的,應提供上述工作經歷和職位的證明,證明由原任職機構合規負責人及機構或者人事部門負責人分別出具。原執業所在國家、地區不要求具備相關從業資格的,應提供從事資產管理、證券投資分析、基金營銷、資產管理公司的風險監控等業務工作經歷的證明,證明由原任職機構首席律師及機構或人事部門負責人分別出具。
“證券投資法律知識考試”由中國證監會或其授權機構組織。
“最近三年工作單位出具的離任審計報告、離任審查報告或者鑒定意見”是指離開原任職機構時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過離任審計或離任審查的,應提供離任審計或離任審查報告;不需進行離任審計或離任審查的,應提供由機構或其人事部門出具的鑒定意見。
“法律意見書”由基金管理人外聘律師事務所的兩名律師出具,并需提供二人的律師資格證明及律師事務所的資格證明文件。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總經理、
督察長任職資格申請表
重要提示:根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了《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行業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督察長任職資格申請表》。擬任人必須如實填寫本表,擬聘任單位負有對本表內容進行審查的責任,如出現虛假、隱瞞、遺漏等問題,擬任人和擬聘任單位負法律責任。
擬 任 人
擬任職務
擬任職單位
填表時間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填表說明:
一、本表應打印或使用鋼筆填寫,手寫字跡應清晰、端正。
二、表內所列項目要實事求是、認真填寫,不得遺漏或隱瞞。擬任人如不存在所列事項,應填寫“無”;如存在,請詳細填寫,填寫不下的可加附頁;境內人士無需填寫標有#記號的項目;境外人士無需填寫標有*記號的項目。
三、表內的年、月、日一律用公歷。
四、照片用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五、表格封面
“擬任人”指擬任高管人員姓名(現用名)
“擬任職務”指“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執行事務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督察長”,“合規負責人”等職務。
“擬任職單位”應寫明全稱。
“填表時間”按照年、月、日順序填寫,如2013年6月1日。
六、本人基本情況
“最高學歷及學位”指國家承認的學歷教育所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包括高中、中專、大專、大學本科、研究生;學位包括學士、碩士、博士。
“身份證明號碼”指境內外人士在其國籍所在地的身份證明號碼。
“掌握的外語語種及程度”,如果申請人取得經過國家認可的外語等級水平考試或國際認可的外語能力測試,應注明外語語種及該等級資格名稱;如未取得上述等級水平證書,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寫明語種及掌握程度,如“一般”、“熟練”、“精通”等。
“現任職單位及職務”應寫明單位全稱以及所任全部職務。
“現住址”應寫明住址門牌號碼。
七、主要社會關系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和配偶父母、兄弟姐妹以及與本人關系密切或有重大利益關系的人士,并由擬任人親筆確認“本人承諾僅限上述社會關系”。
八、學習簡歷從中學開始填寫,包括境內外的學習經歷。
九、專業培訓情況應填寫曾接受的3個月以上的境內外培訓以及最近5年接受的3個月以內的短期培訓。
十、工作履歷從首次參加工作開始填寫,并詳細填寫從事的具體工作內容。
十一、個人承諾內容應當符合《關于實施<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監督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規定》的要求,并由擬任人親筆書寫、簽名。
十二、擬聘任單位承諾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于:本單位已對擬任人申請材料的全部內容進行了審查核實,申請材料內容真實可靠,不存在虛假、隱瞞或遺漏等事項。承諾應由人事部門負責人、機構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本 人 基 本 情 況 | 姓 名 | 性 別 | 出生日期 | 照片
(1寸) |
|||||||||||||||
曾用名 | *民 族 | *籍貫 | |||||||||||||||||
國 籍 | *戶籍所在地 | 出生地 | |||||||||||||||||
*政治
面貌 |
*職 稱 | 最高學歷及 學 位 | |||||||||||||||||
身份證明
號碼 |
婚姻狀況 | 健康狀況 | |||||||||||||||||
#母語及工作語言 | #漢語掌握程度 | 掌握的其他語種及程度 | |||||||||||||||||
境內聯系
電話 |
手 機 | 電子信箱地 址 | |||||||||||||||||
住宅電話 | |||||||||||||||||||
辦公電話 | |||||||||||||||||||
持有的各種護照(通行證)、號碼、頒發國家(地區) | |||||||||||||||||||
現任職單位及職務 | |||||||||||||||||||
現住址 | |||||||||||||||||||
*配偶、子女為境外公民或者具有其他國家(地區)的永久居留權的,請詳細寫明所持證件號碼、境外住址、聯系電話 | |||||||||||||||||||
*戶籍所在地詳細住址、聯系電話 | |||||||||||||||||||
*在具有永久居留權的國家(地區)的詳細住址、聯系電話 | |||||||||||||||||||
#所在國家(地區)以及在具有永久居留權的國家(地區)的詳細住址、聯系電話 | |||||||||||||||||||
主 要 社 會 關 系 | |||||||||||||||||||
姓 名 | 與本人
關系 |
身份證及護照
號碼 |
現工作或學習單位
(單位全稱及所在部門) |
職 務 | |||||||||||||||
學 習 簡 歷(從中學開始) | |||||||||||||||||||
起止時間 | 學習院校、專業 | 學歷及學位 | 畢業、結業或肄業 | 證書號碼 | 證明人及聯系電話 | ||||||||||||||
專 業 培 訓 情 況 | |||||||||||||||||||
起止時間 | 培訓內容 | 組織機構 | 證 書 | ||||||||||||||||
工 作 履 歷 | |||||||||||||||||||
起止時間 | 工 作 單 位 | 工作內容 | 職 務 | 證明人及聯系電話 | |||||||||||||||
是否具有基金從業資格或境外相關從業資格?若有,請列明取得國家(地區)、頒發機構、時間、地點。 | |||||||||||||||||||
是否在其他經營性機構或非經營性機構兼職?若有,請列明機構名稱及擔任的職務。 | |||||||||||||||||||
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或監管機構、行政執法部門、行業自律組織、曾任職機構的處分或行政處罰? | |||||||||||||||||||
最近三年曾任職的機構是否存在破產、被清理整頓、正在接受有關部門的調查或涉及重大的法律訴訟事項等情形?若有,請詳細說明,并寫明本人應負責任。 | |||||||||||||||||||
最近三年是否獲得獎勵或被授予榮譽稱號?若有,請注明授予機構、時間及事項。 | |||||||||||||||||||
是否持有禁止基金從業人員持有的金融資產?若有,請詳細列明。 | |||||||||||||||||||
是否有重大的負債到期未清償?若有,請詳細說明。 | |||||||||||||||||||
是否曾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擔任證券、基金、期貨行業高級管理人員但未予受理或者核準?若有,請說明時間及原因。 | |||||||||||||||||||
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 |||||||||||||||||||
個人承諾 本人簽名及日期: |
|||||||||||||||||||
擬聘任單位承諾 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名: 單位公章: 單位負責人簽名: |
|||||||||||||||||||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行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任職登記表
重要提示:根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了《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行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任職登記表》。登記人必須如實填寫本表,任職單位負有對本表內容進行審查的責任,如出現虛假、隱瞞、遺漏等問題,登記人和任職單位負法律責任。
登 記 人
所任職務
任職單位
填表時間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填表說明:
一、本表應打印或使用鋼筆填寫,手寫字跡應清晰、端正。
二、表內所列項目要實事求是、認真填寫,不得遺漏或隱瞞。擬任人如不存在所列事項,應填寫“無”;如存在,請詳細填寫,填寫不下的可加附頁;境內人士無需填寫標有#記號的項目;境外人士無需填寫標有*記號的項目。
三、表內的年、月、日一律用公歷。
四、照片用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五、表格封面
“登記人”指任職人員姓名(現用名)
“所任職務”指“董事長”、“董事”、“監事”、“副總經理”、“基金經理”等職務。
“任職單位”應寫明單位全稱。
“填表時間”按照年、月、日順序填寫,如2013年6月1日。
六、本人基本情況
“最高學歷及學位”指國家承認的學歷教育所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包括高中、中專、大專、大學本科、研究生;學位包括學士、碩士、博士。
“身份證明號碼”指境內外人士在其國籍所在地的身份證明號碼。
“掌握的外語語種及程度”,如果申請人取得經過國家認可的外語等級水平考試或國際認可的外語能力測試,應注明外語語種及該等級資格名稱;如未取得上述等級水平證書,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寫明語種及掌握程度,如“一般”、“熟練”、“精通”等。
“現任職單位及職務”應寫明單位全稱以及所任全部職務。
“現住址”應寫明住址門牌號碼。
七、主要社會關系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和配偶父母、兄弟姐妹以及與本人關系密切或有重大利益關系的人士,并由擬任人親筆確認“本人承諾僅限上述社會關系”。
八、學習簡歷從中學開始填寫,包括境內外的學習經歷。
九、專業培訓情況應填寫曾接受的3個月以上的境內外培訓以及最近5年接受的3個月以內的短期培訓。
十、工作履歷從首次參加工作開始填寫,并詳細填寫從事的具體工作內容。
十一、個人承諾內容應當符合《關于實施<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監督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規定》的要求,并由任職人親筆書寫、簽名。
十二、任職單位承諾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于:本單位已對登記人報備材料的全部內容進行了審查核實,報備材料內容真實可靠,不存在虛假、隱瞞或遺漏等事項。承諾應由人事部門負責人、機構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本 人 基 本 情 況 | 姓 名 | 性 別 | 出生日期 | 照片
(1寸) |
|||||||||||||||
曾用名 | *民 族 | *籍貫 | |||||||||||||||||
國 籍 | *戶籍所在地 | 出生地 | |||||||||||||||||
*政治
面貌 |
*職 稱 | 最高學歷及 學 位 | |||||||||||||||||
身份證明
號碼 |
婚姻狀況 | 健康狀況 | |||||||||||||||||
#母語及工作語言 | #漢語掌握程度 | 掌握的其他語種及程度 | |||||||||||||||||
境內聯系
電話 |
手 機 | 電子信箱地 址 | |||||||||||||||||
住宅電話 | |||||||||||||||||||
辦公電話 | |||||||||||||||||||
持有的各種護照(通行證)、號碼、頒發國家(地區) | |||||||||||||||||||
現任職單位及職務 | |||||||||||||||||||
現住址 | |||||||||||||||||||
*配偶、子女為境外公民或者具有其他國家(地區)的永久居留權的,請詳細寫明所持證件號碼、境外住址、聯系電話 | |||||||||||||||||||
*戶籍所在地詳細住址、聯系電話 | |||||||||||||||||||
*在具有永久居留權的國家(地區)的詳細住址、聯系電話 | |||||||||||||||||||
#所在國家(地區)以及在具有永久居留權的國家(地區)的詳細住址、聯系電話 | |||||||||||||||||||
主 要 社 會 關 系 | |||||||||||||||||||
姓 名 | 與本人
關系 |
身份證及護照
號碼 |
現工作或學習單位
(單位全稱及所在部門) |
職 務 | |||||||||||||||
學 習 簡 歷(從中學開始) | |||||||||||||||||||
起止時間 | 學習院校、專業 | 學歷及學位 | 畢業、結業或肄業 | 證書號碼 | 證明人及聯系電話 | ||||||||||||||
專 業 培 訓 情 況 | |||||||||||||||||||
起止時間 | 培訓內容 | 組織機構 | 證 書 | ||||||||||||||||
工 作 履 歷 | |||||||||||||||||||
起止時間 | 工 作 單 位 | 工作內容 | 職 務 | 證明人及聯系電話 | |||||||||||||||
是否具有基金從業資格或境外相關從業資格?若有,請列明取得國家(地區)、頒發機構、時間、地點。 | |||||||||||||||||||
是否在其他經營性機構或非經營性機構兼職?若有,請列明機構名稱及擔任的職務。 | |||||||||||||||||||
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或監管機構、行政執法部門、行業自律組織、曾任職機構的處分或行政處罰? | |||||||||||||||||||
最近三年曾任職的機構是否存在破產、被清理整頓、正在接受有關部門的調查或涉及重大的法律訴訟事項等情形?若有,請詳細說明,并寫明本人應負責任。 | |||||||||||||||||||
最近三年是否獲得獎勵或被授予榮譽稱號?若有,請注明授予機構、時間及事項。 | |||||||||||||||||||
是否持有禁止基金從業人員持有的金融資產?若有,請詳細列明。 | |||||||||||||||||||
是否有重大的負債到期未清償?若有,請詳細說明。 | |||||||||||||||||||
是否曾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擔任證券、基金、期貨行業高級管理人員但未予受理或者核準?若有,請說明時間及原因。 | |||||||||||||||||||
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 |||||||||||||||||||
個人承諾 本人簽名及日期: |
|||||||||||||||||||
任職單位承諾 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名: 單位公章: 單位負責人簽名: |
|||||||||||||||||||
名稱 | 最新價 | 漲跌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