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沒有獨立具備專業知識第三方托管的機構管理情況下,將存在平臺管理人員卷款潛逃、挪用資金等道德風險。
互聯網金融經過幾年野蠻生長時期,終于將迎來政策監管時期,新監管環境下,互聯網金融的未來走向引人關注。而在近期,全國范圍內發生多起P2P平臺被調查的事件,其中不乏一些知名的大型平臺,也引發行業震動和各方廣泛關注。周六,在深圳舉辦的“2015中國互聯網金融創新與發展論壇”上,監管層再次重申監管時代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之道,強調互聯網金融應走上法治化、規范化和陽光化,未來將進一步完善監管。
中國銀行業協會黨委書記王巖岫在論壇上表示,從政策引導的方向看,互聯網金融應按照市場化的方向支持與鼓勵,但也需要尊重金融的客觀規律,其發展應該堅持以“實體經濟為本”的導向、以“風險可控”的導向、以“消費者保護”和以“逐步完善監管”的導向的四個基本導向。王巖岫認為,互聯網技術的高速發展,對金融創新提出新要求,互聯網金融帶來新型風險和問題:首先是互聯網金融在業務過程中可能產生客戶的資金沉淀,如果沒有獨立具備專業知識第三方托管的機構管理情況下,存在平臺管理人員卷款潛逃、挪用資金等道德風險;二是應關注互聯網“面對面”下的虛擬性特征,強化身份認證機制的建設和創新;三是應關注互聯網業務的透明度問題。
王巖岫表示,從政策引導的方向看,互聯網金融應按照市場化的方向支持與鼓勵,但也需要族中金融的客觀規律,其發展應該堅持四個基本導向,首先是“以實體經濟為本”的導向;第二是“風險可控”的導向,互聯網金融應該首先關注客戶資產安全性,同時打擊以互聯網金融創新為名義的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第三是“消費者保護”的導向,從事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和互聯網企業不能利用自身的業務優勢和技術優勢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包括客戶的知情權、信息權和財產權,任何機構不能利用自身優勢地位擅自動用客戶的資產或者泄露客戶信息;第四是“逐步完善監管”的導向。
王巖岫認為,監管體系需要以金融風險監管目標為原則,明確業務邊界、風險邊界和法律邊界,在此基礎上根據業務行業發展,逐步將我們金融體系的精髓基本思想,監管原則體系化、成文化、法律化,融入我們可以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之中。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綜合部主任、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互聯網金融研究中心秘書長伍旭川在論壇上表示,互聯網金融將走上法治化、規范化和陽光化,互聯網金融和傳統金融兩型競爭,移動互聯網金融將成為互聯網金融產品獲取的主要平臺,互聯網金融綜合經營將成為新的趨勢。伍旭川認為,一是互聯網金融將告別野蠻生長,進入優勝劣汰的過程;第二,從業寄給和人員將逐漸擺脫非正規、無監管這樣的標簽;第三,傳統金融和互聯網金融融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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