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做到讓爸爸(王永慶)在天堂看到我說:“文祥你做得不錯,我對你很滿意。”
口述_王文祥整理_本刊記者趙芃
美國JM泉恩集團董事長王文祥站起身來,熱情地與本刊記者握手寒暄,然后,腰板筆直地坐了下去。在接下來長達兩個多小時的采訪中,這個喜歡整潔的男人謙和、友善,有問必答。攝影師給他拍照時,希望他做一兩個放松的姿勢,但他只會昂首挺胸。他不是緊張,而是自小家教使然。
他是臺灣“經營之神”王永慶的次子。王永慶有三房太太,王文祥是二太太楊嬌所生,他有一個親哥哥文洋,三個親姐姐貴云、雪齡、雪紅。中國老式大家庭從來都伴隨著矛盾,王家也是如此。王文祥童年時,父親娶了三娘,母親就帶著他和姐姐去美國住了多年。因為沒有立遺囑,父親過世后,二太太的幾個孩子大都沒有參與臺塑集團管理。如今,二房、三房的子女也不會聚起來吃一頓團圓飯。
采訪中,我們明顯感覺到,王永慶的為人處世深刻影響了自己兒子的人生觀。出于子為父隱的傳統,王文祥試圖理解父親對婚姻的態度,但他畢竟認為父親的做法是不對的,“我覺得丈夫要對妻子相當疼愛,而且絕對忠心”。
王永慶以間接方式影響幼時的王文祥
我9歲時媽媽帶我離開臺灣去了美國。媽媽離開是因為知道爸爸有了三房。
我媽媽是1946年嫁給爸爸的。在臺塑還沒創辦之前,我爸爸做過米、磚頭、木材生意,帶過很多工人回家吃飯。我爸爸覺得,用心待人就要請人到家里吃飯,讓自己的太太煮菜。那時候還沒有冰箱,我媽媽一天要跑三四次菜市場招呼客人,一天要煮好多份飯。他們一起創辦的臺塑,辛辛苦苦熬了很多年。媽媽雖然是個家庭主婦,但她有一種特別的智慧:她特別會看人。爸爸常常帶一些生意伙伴和新任主管回家吃飯,晚上爸爸就會問媽媽的意見,覺得這些人怎么樣,是否可靠。
媽媽小時候家里很窮,外公有很多小孩,因為養活不起,就把我媽媽送給別人做了養女。她十幾歲就到日本官員的家里做秘書和管家。她對數字很敏感,很小就學會了管錢和處理家庭事務。我上小學時,媽媽一直輔導我做功課。媽媽上學不多,我大姐、大哥上小學的時候,媽媽還到外面補習,然后再教小孩子。
因此媽媽尤其不能接受爸爸有了三房,心里面對他非常失望。同時,她又覺得男人還是應該專心做事,倘若家里不和,爸爸可能會更辛苦,因此媽媽毅然選擇離開。爸爸其實不希望媽媽離開,一直堅持讓她回去,但媽媽不肯。因此到美國之后,我們在生活費用方面被限制得很緊張,我們在美國買的第一套房子都是拿我大姐和二姐結婚收到的紅包做的抵押。爸爸給三姐雪紅零用錢都要報賬,但他會給我錢,而且不用報賬,他比較重男輕女。不過,他對女孩子要求比較低,對男孩子的要求就很高。
那段時間媽媽過得很節儉、很辛苦,她懂得忍耐。她不會講英文,就只能待在家里,出門要跟人比手劃腳。后來我們發現,家后面的一條街上住著一個臺灣家庭,那家的主人是位牧師,牧師的媽媽雖然比我媽媽大十歲,但她們成了朋友,那家人給了我們很大的幫助。
你可能覺得我爸爸限制我們的生活費用有點不盡情理,可你要了解一點,我爸爸是一個非常節儉的人,他對自己也是這樣子,不是他特別要對我媽媽這樣。
我那時候還小,但也覺得爸爸有別的女人是很不健康的事,很不理解他為什么還要在外面有別的女人。可是在那個年代的臺灣,這種事情是很正常的,我爸爸生意上往來的朋友也幾乎都有幾房太太。這種情況直到上世紀80年代后才逐漸減少。
我一直覺得爸爸和祖母是非常信任和欣賞媽媽的。爸爸賺了錢之后投資,買金塊給祖母,祖母把這些東西都給我媽媽保管。我媽媽進門之后就很照顧我祖母。媽媽離開臺灣的時候,祖母已經八十幾歲了,還三次到美國來要請媽媽回去,我媽媽仍然不肯。
因為很早就離開臺灣,我從小的成長環境并不復雜。我媽媽是個很溫和的人,非常疼愛和關心我。我們出國后,家里基本上只有媽媽、三姐雪紅和我三個人。因為媽媽待人熱情周到,王文淵、王文潮到臺北讀書的幾年里,都是我媽媽照顧,我們在臺灣的親戚來美國時都是住在我們家里。在哥哥姐姐中,我與三姐最親。我們年齡最相近,常常會在一起。我們倆都喜歡旅游,有一次我們攢了一些錢,就帶著媽媽一起去歐洲,住那種最便宜的經濟旅店,沒有獨立衛生間,可是我們玩得很開心。
后來雪紅回臺灣做事,1988年我也回到臺灣的工廠,媽媽才放心回到臺灣。那之后也是我們住在一起。但我媽媽的財務狀況好起來是在1991年之后,因為那時候我二姐雪齡創辦的大眾電腦上市了。后來雪紅的宏達也做起來了,媽媽的日子就又好了一些。
媽媽是連接我們幾個兄弟姐妹情感的紐帶。她還在的時候,我們兄弟姐妹會常常聚在一起。現在我們規定一年聚兩次,一次是在媽媽的生日,我們會到爸爸媽媽合葬的墓地去祭掃,另一次是圣誕節。
王永慶讓自己女秘書做王文祥女朋友
其實,到了美國之后,我見爸爸的機會也不少。1983年,他在美國買下一家公司,就是我現在管理的JM公司。在這之前他常常到美國,之后來得就更加頻繁了,一年間會有很多次。我三姐也常常跟爸爸通信、寫傳真。
爸爸只有兩個兒子,大哥文洋比我年長14歲。爸爸要求兒子們必須都到工廠基層鍛煉,因為我們是做生產企業的,如果自己不親自下去做事,就不會懂得工人的心態,工廠的管理你不親自去摸索,你不會了解的。我大學一畢業就到工廠做了一年多的三輪班。雖然大家都知道我的身份,但爸爸嚴格地教導我,要比別人多做一些。別人上班8小時,我要工作10個小時,別人做5天半,我要做6天,甚至要幫忙打掃廁所。
在我還只有五六歲的時候,爸爸就帶我去看工廠,特別是星期天。我從小就覺得爸爸是我的英雄和偶像,所以爸爸做這個,我也想做這個,小孩子的想法是很單純、很天真的。我看爸爸很辛苦,就希望自己能夠為公司出一份力。我哥哥博士畢業后回公司,也是從工廠做起,對此我們也不會有抵觸和抱怨情緒。
1990年,由于李登輝主張戒急用忍,爸爸將主要精力轉移到美國公司。幾個月后他把我也調了過去。那一年多,是我生命中最寶貴的時光。哥哥姐姐們十幾歲就出國留學了,只有我一個人跟爸爸這樣每天待在一起,每天都和他見面、談話。
那時候爸爸在美國的朋友很少,不是很忙。因此,他每一天都至少用兩個多鐘頭教導我。盡管我必須要和三姨住在一起,但還是覺得非常難得。媽媽雖然擔心我,但還是要我跟爸爸好好學習。
當時我二十四歲,有一天爸爸突然問我:“你有沒有女朋友?年紀也不小了,該結婚了吧?”我沒有當即回答,他馬上就說:“我這個秘書蠻漂亮的,我讓她嫁給你好不好?”我嚇了一跳。其實那時候我正在跟現在的太太戀愛,我說我有女朋友。爸爸就說:“那很好啊。你是不是把她請來讓我看看?”爸爸眼睛很利,他覺得女孩子首先要心地善良,能照顧丈夫、幫助丈夫。我圣誕節把女朋友帶到家里,隔天爸爸就說這個女孩子好。他并不要求孩子找門當戶對的伴侶,但很看重兒媳的文化教養,有能力自己獨立上班做事,不依靠家庭。
在我印象中,我們家里只有我大姐貴云一個人是經過相親結婚的,其余的都是自由戀愛。除了婚姻,我父親對我們幾個孩子的學業和工作也沒有特別的要求,我們可以自主選擇學科。他唯一的要求就是要我們誠實做人,要懂得怎么吃苦,一定要追根究底,做事要勤奮、用心。這些是他的原則。最終我們幾個兄弟姐妹還是都做了企業經營,這可能是因為遺傳了爸爸的DNA吧。
王文祥跟嚴父王永慶一起吃飯會覺得緊張
我到JM公司之后,公司總部由于加州稅法的問題要由西部遷往東部新澤西。很多員工和主管不愿意搬家,人員流失嚴重,所以我們幾乎是重新開始。我開始做一些文案工作,做總經理助理,后來就做業務和銷售,一直做到業務主管。那時候我一年的薪水是36000美元,在美國的同等職位中,薪水算很少的。一直到1993年,爸爸又在美國成立了另外一家下游加工企業,需要把JM的總經理調到新的公司去,我才做上了JM的負責人。在此前,他安排我經歷了每一個職位。即便如此,我接管公司的時候還是沒有總經理頭銜,薪水也沒有漲。
1993年,我與太太范文華結婚。我太太婚后在花旗銀行工作,我們一同養家、養小孩。那些年我們倆合起來每年賺大約7萬美元,過著中產水平的生活。
1993年之后的7年時間里,JM營業額從兩億美元增長了5倍。爸爸看到這樣的成績,才終于給了我總經理的頭銜。
爸爸很少稱贊人,特別是自己的小孩。臺塑企業里有一本月刊,有次他在月刊中稱贊JM公司在美國銷售量之大堪比日本全國的塑料管道供應量。這就算是非常大的表揚了。通常爸爸沒有批評的話,就表示做得很不錯。他唯一一次當面稱贊我是在美國的時候,他也只是說:“文祥,JM做得還可以。”
我爸爸是個重視傳統的嚴父,我跟他一起吃飯會覺得很緊張。他很注重我們開口講什么話。因為圣經里講,你說的每一句話都代表你這個人。所以有時候有人講錯話,爸爸會馬上糾正,不留情面。但他也有笑的一面。在美國那段時間,晚飯后,有時候我們會到房子樓下唱卡拉OK。他很會唱歌,也喜歡聽我唱。
我爸爸身體一直很健康,那時候我們覺得他應該能活到100多歲。他的去世讓大家都很驚訝。他突然說想去美國看看,然后就在那邊辭世了。他去世的時候沒有立定遺囑。當時我不是很理解,可能三房那邊對我爸爸的影響很大。
王永慶365天都在做事,從來沒有休息過
爸爸賺錢的動力就是要把企業做好,要照顧別人。他做人的觀念就是要吃苦,賺的錢一定要再投回企業,把企業做大,養更多的人,造福社會。他自己根本就沒有什么享受,一年365天都在做事情,從來沒有休息過。他的企業就是他的生命,他的人生就是這個樣子。
但爸爸媽媽都很大方。媽媽自己沒什么錢的時候還會捐東西,有客人來家里,她總是做最好的給人家吃。臺灣有親戚到美國,媽媽一定會買魚翅給大家吃,但她自己不吃。我覺得她給予人的時候有一種特別的喜樂。我爸爸媽媽做人做事的原則實際上是非常相近的,只是一個是在企業和社會里面,一個是在家庭里面。
爸爸做了很多慈善事業,包括建立長庚醫院。王長庚是我爺爺的名字。我爺爺是家里的第一個基督徒。他過世的時候對我爸爸唯一的囑托就是,要他帶上全家一起去教會。那之后的兩年多時間里,爸爸每個禮拜天都開著吉普車載著祖母和我們小孩子去教會。但其實那時候我只是“星期天的”基督徒,直到2005年我被診斷出患了第四期鼻咽癌。
2005年10月31日,我用籌了兩年的錢跟臺塑美國公司簽下正式合約,買了JM公司。10天之后,我就接到了診斷結果,此后5個月,我都沒有辦法進公司。
爸爸知道消息之后寫了封信給我,他說:“公司雖然重要,可你的身體更重要。你要好好療養,聽醫生的話,不要擔心公司的事。我可以先把公司買回來,等你的病養好了再給你做。”可我覺得自己的公司對我來說也是一份希望,我決定不放棄公司。
第四期鼻咽癌的生存率只有20%。醫生告訴我診斷結果之后,我跪到地上問神:“我不是個壞人,為什么要這樣對我?”那時候我才40歲,大兒子10歲,女兒7歲,小兒子不到6歲。我走進女兒的房間就哭了,我跟她說:“爸爸可能沒辦法看你長大成人嫁個好人家了,我很對不起你。”在香港治療期間,我每天讀圣經,每天禱告。那時候我感到自己跟主走得很近,體會到主的愛跟力量。我媽媽原本每天禱告20分鐘,那時候為了我每天禱告4個鐘頭。大姐、二姐、三姐、臺灣的好朋友、美國的好朋友,一大堆人都來看我。所以人活在世界上,你愛過什么,被誰愛過,是最重要的。
我太太在我沒有患癌癥之前并不是基督徒,可是在我治療期間,她看到我克服癌癥病痛的狀態,也開始相信基督。我經歷了195個小時的化療和37次電療,但那時候我還能每天跑三四公里,能每天跟太太出去吃飯。
治療結束后,醫生跟我說,我可以坐飛機了,我馬上就訂了隔天的機票回去看我爸爸。他見到我并沒有特別說什么,只是臉上的表情特別釋然。
現在我依然每天早晨都會讀《箴言》,以準備面對一天的困難和挑戰,晚上則讀《詩篇》來自省。
你可能會說,你爸爸是基督徒,但基督的教義是要求一夫一妻的,他娶了幾房太太,不是違背了基督教義嗎?對呀,可是人都會犯錯。誰沒有錯呢?誰是十全十美的人呢?
有了小時候的經歷,我覺得丈夫要對妻子相當疼愛,而且絕對忠心。因為兩個人結婚之后是一體的,要做最好的朋友。而且我覺得多一個女人蠻麻煩的。我很注重家庭,我覺得對小孩子,最重要的就是花時間和他們相處,所以我們家到現在平均一周有5天在一起吃晚餐,星期天一定是家庭時間。我常常在周末跟大兒子打網球,陪女兒打高爾夫,或者帶他們去公園。
我自己的孩子也不會大學一畢業就進入我的公司工作,他們要到外面去打拼,多吃一點苦頭,磨練個四五年、七八年。如果他們愿意回來企業里工作,能夠對公司和員工有貢獻,我很歡迎,但只有做到一定成就,才能夠回來。就像我爸爸,他也是希望自己的小孩長大可以獨立,不一定要靠家庭的事業。臺塑企業很大,如果每一代人都在臺塑工作,將企業發揚光大很好,但孩子們自己出去創業帶來的社會貢獻和創造的社會財富可能會更大。而且在自家的企業工作,多少會受到別人的保護,而人都是要先苦后甘的,要出去闖闖,才會更快成長,人才會更強壯。
我覺得我能做我爸爸的兒子很有福氣,我這幾年到了國內之后才知道人們對他多么佩服。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做到讓爸爸在天堂看到我說:“文祥你做得不錯,我對你很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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