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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9月21日電 據商務部網站消息,9月21日,商務部發(fā)布2012年第55號公告,決定即日起對原產于日本和印度的進口吡啶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此次反傾銷調查涉及的產品英文名稱為Pyridine,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933310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guī)定,商務部將從即日起對原產于日本和印度的上述進口產品的傾銷、傾銷幅度及其對中國同類產品產業(yè)的損害、損害程度進行調查,并依法作出裁決。(中新網財經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