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雙華懸而未決的離婚案給日鋼及日照經濟都蒙上了一層陰影
《瞭望東方周刊》特約撰稿李慧 | 山東日照報道
站在日照市嵐山區阿掖山最高地雷達嶺上眺望東北方向,可以看到正在“吞云吐霧”的一座巨大“城池”,天氣晴朗的時候,這些排放出的氣體會在上空形成一大坨詭異的蘑菇狀黑云。這就是日照鋼鐵集團(以下簡稱“日鋼”)。如同大眾對王石的離婚案津津樂道,日鋼董事長杜雙華的離婚案也在當地引起了高度關注。
如果2001年那份真偽不明的離婚裁決書被證無效,杜雙華或將拱手讓出包括日鋼在內約500億元資產的一半,作為愛的違約金支付給宋雅紅。
“衡水中院2001年那份對杜雙華與宋雅紅的離婚裁決書疑點重重,我堅持認為衡水中院2001年的離婚判決無效。”宋雅紅的代理律師陳旭斬釘截鐵地對《瞭望東方周刊》表示。
而杜雙華的代理律師劉洪贊則以“電話撥錯”為由拒絕采訪。與此同時,河北省衡水市中級法院也拒絕回應《瞭望東方周刊》對杜雙華離婚案的一切問題。
比起汶川地震捐獻的1.5億元巨款,人們熟知日鋼更多是因為其董事長杜雙華的離婚案。這樁涉及至少500億資產分割的官司至今懸而未決,令杜雙華及其鋼鐵王國日鋼的命運變得撲朔迷離。
離婚大戲開幕
1988年,未滿22歲的杜雙華與24歲的北京姑娘宋雅紅結婚。
上世紀90年代,下海大潮席卷中國,杜雙華夫婦也加入其中。1990年,在首鋼負責管理設備的杜雙華父親的幫助下,杜雙華下海從北京到三河做起了鋼材加工業務,起步時規模很小。
“創業初期,他經常在工廠過夜,監督生產。”宋雅紅用“做事玩命”形容杜雙華。盡管離婚一事幾乎將二人間的情分消磨殆盡,宋雅紅言談中仍難掩對杜雙華的敬佩之情。
從手工到機械,從上門推銷到訂單銷售,三年間經過重重磨難杜雙華積累了千萬資產。據杜雙華在2011年7月19日發表的“萬言書”中所述,也正是在這個時候夫妻之間產生了嚴重分歧:宋雅紅安于現狀,而杜雙華卻不顧宋的反對回到老家河北衡水京華焊管總長擔任副廠長,開始二次創業。
杜雙華轉戰衡水時,宋雅紅為了照顧大兒子杜秋龍留在了北京。那時,從北京去衡水僅單程就需要十多個小時,杜雙華仍然堅持每半個月或一個月就回家一次。隨著生意越做越大,杜雙華回家的頻率逐漸減少。
1993年到1995年期間,正處于爬坡階段的京華焊管廠的效益一直不好,這給杜雙華造成了非常大的經營壓力,使他對不在身邊但經常反對他決策的妻子“怨氣與日俱增”。
直到1996年,懷著二兒子的宋雅紅突然意識到,丈夫不再喜歡回家可能不僅僅因為生意繁忙。
二人的關系已經產生了不可彌補的裂縫。在此期間,杜雙華傳說中的情人及私生子也漸漸浮出了水面。2010年9月20日,宋雅紅向北京市海淀法院起訴離婚,遭駁回。也正是在那時她才驚悉,原來自己十年前已經“被離婚”:早在2001年2月,杜雙華已在河北衡水中院起訴離婚,當年7月28日,杜雙華與宋雅紅的離婚判決正式生效。兩個兒子被判給了杜雙華。宋雅紅僅僅獲得了北京的一套住房及一輛桑塔納轎車。而杜雙華在2008年就以350億人民幣的財富榮登胡潤富豪榜的榜眼。
于是宋雅紅開始行動,向媒體高調披露與杜雙華的離婚大戲,同時踏上了法律維權道路。
撲朔迷離的案情
杜宋婚姻的存在時間,究竟是到2001年為止的13年,還是至今為止的24年?
離婚生效時間將會直接影響杜宋二人財產分割的數字,尤其是宋可能得到的股權應按照2001年的價值分割,還是按照目前的價值分割。
“我堅持認為衡水中院2001年的離婚判決無效。”宋雅紅的代理律師陳旭對《瞭望東方周刊》表示。
陳旭曾擔任劉曉慶、侯德建等知名人士的法律顧問,打過侯耀文遺產糾紛案、蘇越合同詐騙案等全國熱議的案件。
陳旭曾多次指出,衡水中院2001年那份離婚裁決書“疑點重重”,比如宋雅紅的名字,及二人長子、次子的生日等全都寫錯了。陳旭認為,從審判程序到裁決文件皆有問題,需重新審判。此外,他還強調一個細節,即杜雙華與宋雅紅都是北京戶口,這樣杜雙華選擇衡水的法院起訴離婚的合理性值得質疑。
天津星聚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中國婚姻專業律師李曙光同樣對杜宋2001年的那份離婚裁決抱有疑惑。“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何來管轄權?”他向《瞭望東方周刊》解釋:“我詳細查閱了大部分報道及相關文件截圖,原審案卷中并沒有有關宋雅紅下落不明的證據,也未發現有關杜雙華在衡水連續居住滿一年的證據,即能夠認定由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作為原告經常居住地法院進行管轄的兩項證據均未提交。原審法院有管轄權的證據明顯不足,衡水中級法院審理杜雙華案件的管轄權存在疑問。”
第二個疑點是公告送達模糊。李曙光指出,即使第一個疑點中的證據充分,原審法院也應當先向宋雅紅的常住戶籍所在地或工作單位送達傳票。只有送達不能,才能采取留置送達或公告送達。但原審法院未經向宋雅紅傳票傳喚,就直接采用公告送達,法院的做法有些“讓人生疑”。而陳旭也告訴本刊,宋雅紅的手機號碼自1997年來一直沒變更,法院不可能聯系不上宋。
“更重要的是,公告開庭的日期與實際開庭的日期不符,剝奪了宋雅紅的訴訟權利。”陳旭告訴本刊記者,根據公告的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推算,原審法院在報紙上公告的開庭時間應為2001年4月29日上午九點。但原審法院于2001年4月25日在法院公告欄貼出的開庭公告開庭時間卻是4月30日上午九點。隨后在原審庭審筆錄又顯示該案的實際開庭時間是2001年4月28日。
“即使宋雅紅按照公告的開庭時間去開庭,法院也已經審理完成了,到底是工作人員馬虎導致,還是有其他因素,還需法院方面給出解釋。”李曙光表示。
2010年10月28日,衡水中院發布裁定,僅將2001年判決中的錯誤一一改正,維持2001年原判;2012年8月15日,北京市一中院終審裁定認為,衡水中院已裁定對該案進行再審,在這種情況下,宋雅紅另行選擇在北京法院起訴與杜雙華離婚,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受理條件,故維持海淀法院駁回起訴的裁定。2012年8月23日,河北衡水中院再審,庭審未公開審理。
在2012年8月29日衡水中院舉行的杜雙華離婚案再審法庭上,杜方律師以“涉及我當事人杜雙華的個人財產”,申請法庭對此案不公開審理,三位法官合議后居然同意了這一申請。隨即,旁聽的記者等被請出法庭。
“商業秘密是技術訣竅類的,而有多少財產,有什么財產,不是商業秘密。這個案件根本沒有商業秘密保護的事,法院的準許不符合民事訴訟法。”李曙光認為。
陳旭更是毫不客氣地對《瞭望東方周刊》說:“有些法院對富豪太過客氣,杜雙華這種做法完全是藐視法庭的行為。他一直在強調權利,卻壓根不履行義務,如此行事的富豪大有人在。為嚴肅法紀,我建議法院應給予杜這樣藐視法庭的人士相應的民事處罰。”
本刊記者曾致電杜雙華的代理律師劉洪贊,其手機一直未能接通。有傳杜雙華已更換律師,但曾與他對簿公堂的陳旭卻稱“沒換,還是他”。
離婚真相及結果仍撲朔迷離。
杜雙華的資產謎團
宋雅紅若推翻2001年衡水中院的那份離婚裁決書,打贏這場離婚戰,杜雙華數百億元的資產將會被分割一半。這場廝殺也將成為中國“最昂貴”的離婚案。
在山東鋼鐵重組日照鋼鐵的進程中,相關評估機構對日鋼的估值是450億元人民幣左右。但杜雙華不僅擁有日鋼這一項資產,下轄十余家全資及控股企業的京華創新集團有限公司也是其資產的一部分。中國質量網的公開資料顯示,京華創新集團固定資產54億元。此外,杜雙華還曾入股許多企業。
陳旭告訴本刊記者,根據掌握的情況,杜雙華的資產與外界傳說的500億“比較接近”。他同時聲稱杜雙華正在稀釋自己的股權,轉移財產,“資產看起來降低了,其實不然”。因此宋雅紅一方希望法院加快調查取證步伐。
自2008年以350億元的財富榮登胡潤財富榜榜眼后,2009年日鋼遭“兼并”使杜雙華的排名以160億元資產下降至41名。2010年~2012年,杜雙華的資產分別為220億元、270億元、185億元。福布斯排行榜盡管與胡潤排行榜數據不統一,但杜雙華在兩榜之上都呈下跌之勢。
促使杜雙華轉移財產的因素除了宋雅紅外,山東鋼鐵欲重組日鋼也是一大外因。《第一財經日報》等媒體的報道指出,2008年11月,杜雙華通過其持有 85%股權的 Happy Sino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5500萬港元的代價,迅速購入開源控股有限公司(01215.HK)4.4億股份,一舉成為開源控股第二大股東。
之后不到一個月,杜雙華又增持了2.6億股開源控股股份。而開源控股則在2009年1月16日公告稱以52億港元的總代價收購了香港譽進發展有限公司全部權益。而“香港譽進”正是日鋼的第二大股東,且有報道稱這是杜雙華創辦的公司。
資料顯示,香港譽進持有日鋼旗下型鋼公司、鋼鐵公司各30%股權以及軋鋼公司25%的權益。上述3家公司為日鋼的核心資產,是維系日鋼高利潤的主要來源。這為杜雙華在“兼并案”獲取了對自己有利的砝碼。
此外,2009年2月,杜雙華又獲得五礦營板(五礦營板為央企五礦集團旗下資產)的托管權,并于同年4月以近19.74億元人民幣對價收購了營口中板幾家中小股東的股權,成為營口中板第二大股東。
牽連眾多
對于日照市來說,日鋼無疑是一大支柱。資料顯示,2006年日鋼貢獻占據了全市稅收收入的22.93%。在2011年鋼鐵形勢嚴峻的時候,日鋼實現利稅63.7億元,上繳稅金39.2億元。,從2003年創建至今,日照鋼鐵集團共產鋼6200萬噸,實現銷售收入2607.9億元,實現利稅487.7億元,上繳稅金高達252.9億元。
日鋼的強勁還聯動了鋼鐵上下游產業的發展,特別是物流業的發展。日照市政府在今年出臺的《關于加快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意見》中提出,要完善和建設四大物流園區:嵐山化工物流園區、石臼港區物流園區、開發區物流園區、嵐山區物流園區。 其中兩個布局在嵐山區,也就是日鋼所在地。
日照市國稅局及發改委的相關官員對《瞭望東方周刊》坦言,日鋼確實對日照經濟發展立下了汗馬功勞。
分割財產不是小事,尤其對杜雙華這樣的超級富豪來說,不光會對個人產生影響,也會對其公司股東甚至當地經濟都產生重大影響。在資產被分割后,日鋼的命運也會陷入危險的未知,受其影響的還有日照經濟。
不過,宋雅紅近來態度已有所和緩,甚至稱自己不會分走杜雙華一半資產,因為“那些錢在杜的手中比在她手中能更好地實現增值”。
陳旭也向本刊記者透露,杜宋雙方現下都有和解的意愿,畢竟兩敗俱傷不是大家所愿意看到的局面,但目前還未有實質性的進展。然而,宋雅紅的態度轉變最大的原因可能是杜雙華做出了培養兩個兒子作為杜氏財團繼承人的姿態。但究竟是否杜雙華的緩兵之計也未可知。這令杜雙華及日鋼的未來仍充滿了變數。
在中國富豪界,共患難卻不能同富貴更是成為了鮮明的特色。
一個典型的前車之鑒是,2010年土豆網創始人王微與其妻楊蕾離婚案中,王微損失的不僅僅是700萬美元“分手費”,還有土豆網沖擊納斯達克遭阻,最后無奈被優酷網吞并。
近期落定的富豪離婚案分別如下:恒逸集團董事長邱建林離婚案,其妻朱丹鳳分得價值將超過50億元的恒逸集團26.19%股權;TCL董事長李東生離婚案,給付前妻洪艷芬TCL股票2439.06萬股,價值約1.2億元;藍色光標董事孫陶然分給前妻胡凌華價值1.67億元的股份。
這些當然都不是杜雙華期待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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