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不退費,雙匯強扣保證金
雙匯濟南辦事處理由是“該加盟店不營業”,但多家加盟店都有此遭遇
□本報記者 盧明 實習生 王崇月
近日,歷城鮑山街道辦事處的市民王翰林(化名)致電本報反映,他是雙匯冷鮮肉加盟商,加盟之初雙方約定經營滿兩年會退還7660元的設備保證金。如今,兩年之期已到,設備保證金卻怎么也退不了。對此,雙匯濟南辦事處給出的理由是,他的加盟店不營業。而王翰林表示,供貨商一直給供貨,他也保存著3月份到8月份的所有供貨單。
記者調查發現,設備保證金未返還的不只王翰林一家加盟店,多家雙匯加盟店店主表示,7000多元至9000多元不等的設備押金都未返還。
【加盟店反映】
約定日期已到,設備保證金就是不給退
王翰林告訴記者,2010年他接手朋友的店鋪加盟了雙匯做冷鮮肉生意,與河南雙匯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和雙匯濟南的經銷代理形成了業務合作關系。“我接手的時候合同還沒到期,供貨商來送貨的時候我跟他們說店轉了,要不要重新簽一份合同,他們說不需要。”王翰林說,此后他就接手了店鋪的所有業務,“合同是8月14日簽的,上面寫明經營滿兩年后退還7660元的設備保證金。”“前段時間我打電話詢問退設備保證金的事,問了一圈都說退不了。”王翰林說,他打電話給業務員,業務員說他管不了讓問雙匯總部;雙匯總部說這件事他們不清楚,讓他問問濟南辦事處;雙匯濟南辦事處又說讓他找經銷商和業務員。
供貨單都有,卻說加盟店不營業
“要扣設備保證金也得有理由啊,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沒弄明白。”王翰林說,幾經周折他從業務員處得到了一個扣錢的理由,“業務員告訴我,5月份總部稽查隊在檢查的時候發現我的店沒營業,要扣留我的設備保證金”。“這就說我不營業也太沒根據了。”王翰林說,今年3月份以來,所有的供貨單他都保存著。“供貨商一直在持續給我供貨,我要是不營業他們怎么給我供的貨?”說著,王翰林給記者提供了他3月份至8月份的幾十張出貨單。
在王翰林提供的合同書上記者看到,在違約責任一欄中有一條:不經批準擅自停業7天以上,或連續停業超過30天的,視為違約。“即使說我停業,最少也是7天以上的,我這都有連續的出貨單,擅自停業7天根本不可能。”王翰林說。
只說錢扣了,就是不發正式通知
王翰林告訴記者,設備保證金被扣這事一直都沒有正式通知。“5月份的時候,有一天晚上七八點鐘我接到了業務員的電話,說稽查隊檢查時發現我不營業,設備保證金被扣了。”王翰林說,這是他接到設備保證金被扣的唯一線索,截至目前他也未收到有關處罰的正式通知。“不管什么原因,扣了錢總得給我們個正式通知吧。”王翰林說,6月份他妻子去參加雙匯經銷代理召集的會議,會上對加盟店違規的情況進行了通報,當時并沒有通報我的店。“一般都是當月的會議通報上個月的違規情況。”他說。
王翰林說,上個月他妻子去開會的時候,經銷總代理給了一份處罰通知,“上面說是把我的設備保證金扣了,但這個通知很不正規,就是一張紙上打了幾句話,連個公章都沒有。”王翰林說,當時他妻子想要一份,經銷代理說不能給。
【雙匯各方說法】
雙匯業務員:只負責下通知,具體得問雙匯總部
14日下午,當著記者的面,王翰林撥通了雙匯業務員的電話。得知是詢問退設備保證金一事,該業務員表示:“這是稽查隊查過之后給你扣的,你找誰也退不了。”
王翰林表示,想通過業務員聯系一下稽查隊問一下詳細情況時,該業務員說:“我只是個傳話的,負責通知你,稽查隊那邊我沒電話,也聯系不上。”“我也不知道誰給你扣的,你得問總部是誰下的通報。”業務員表示,要想知道具體情況得問雙匯總部。
雙匯總部:得找雙匯濟南辦事處解決
14日下午和15日上午,王翰林先后10多次撥打了雙匯集團的冷鮮肉加盟電話,均未能接通。15日上午,他撥通了雙匯集團的投訴電話。
一工作人員說:“你這個店的情況我知道,當時稽查隊查的時候發現你經常不營業,就把你的保證金扣了。”
王翰林說:“我這個店有具體的情況,你們也得聽聽我的說法吧。再說了你說扣的是保證金,可現在扣的是設備保證金,不是一回事。”“再具體的情況我也不清楚了,你得找業務員聯系雙匯濟南辦事處協調。”該工作人員說。
雙匯濟南辦事處:具體什么情況不清楚
隨后,王翰林撥打了雙匯濟南辦事處陳經理的電話。陳經理告訴他:“我現在不在濟南了,這事管不了,你聯系業務員讓他協調辦事處吧。”
15日上午9點多,王翰林又撥打了雙匯濟南辦事處張經理的電話。張經理說:“我剛剛到濟南工作,具體情況不了解,你問問業務員。”王翰林表示,業務員和雙匯總部他都聯系過了,是雙匯總部讓他找濟南辦事處的。張經理表示,了解了解情況再給他回電話。
15日中午王翰林再次撥打了張經理的電話,張經理說:“我問過了,是因為你違規,把設備保證金扣了。我現在回總部了,具體情況過幾天回來查清楚后給你答復。”王翰林正要追問時,張經理掛斷了電話。
【記者調查】
合同中沒有約定要扣設備保證金
在王翰林提供的《雙匯冷鮮肉特約店/專銷點協議》中,記者看到,這份協議為甲乙丙三方簽訂——— 甲方為河南雙匯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為一家代理經銷商,丙方為加盟店,其中并沒有扣押設備保證金的條款。
記者看到,協議的“銷售設備支持及要求”一欄第一條為:為支持丙方經營,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設備保證金7760元(不具備定金性質,且不計利息)。甲方向丙方提供直冷式展示柜一臺,不銹鋼儲存柜一臺,絞肉機一臺。丙方連續經營滿兩年后,甲方返還丙方全部設備保證金,設備所有權歸丙方;丙方連續經營時間不滿兩年退出的,甲方按丙方實際經營月份返還部分設備保證金,其余保證金不再退還,設備所有權歸丙方。
在“標識、標語”一欄中,第三條為:丙方須向甲方交納2000元保證金。若丙方違反協議規定,保證金不再返還,且丙方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即使是我們違規,按合同要扣也只能扣2000元的保證金,違不違規跟設備保證金沒關系。”王翰林說。
多家加盟店設備保證金未退
記者調查發現,設備保證金未返還的雙匯加盟店不只王翰林一家。有多家加盟店合同約定的兩年期限已到,但7000多元至9000多元不等的設備保證金仍未返還。
王翰林的妻子告訴記者,上次開會時她碰到幾家加盟商,他們的設備保證金都到期了也沒退,“有好幾個加盟商經營早就滿兩年了,但是設備保證金一直都沒退。”
在王翰林致電經銷代理商張清華(化名)時,張清華也告訴他,“被扣設備保證金的不只你一家,還有好多家。”
16日上午記者聯系上了美里湖的雙匯冷鮮肉加盟商,該加盟商告訴記者,她的店鋪到7月8日經營就滿兩年了。“現在都過了一個多月了錢還沒退,我上次給業務員說過,他說盡快給我解決,到現在也沒信兒。”該加盟商說,她給另一個業務員打電話詢問情況時,業務員告訴她,處理快的就給退了,有好幾家加盟店處理得慢,都拖了好幾個月退不了。
接著,記者又聯系了鄭家店的雙匯加盟商。加盟商告訴記者,她的設備保證金也沒退。“我的店是7月27日到期,業務員說都給報上去了,但是一直沒給退。”她說,她的加盟店設備保證金是9000多元。業務員只是告訴她,都給她報上了,至于什么時候能退錢并未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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