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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1年02月06日 20:11 經濟半小時
一、 聯益重組遭遇陷阱 成都聯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這幾年的命運可以算得上是一波三折:1997年第一大股東聯益集團將40%的法人股轉讓給廣東飛龍,聯益與飛龍的聯姻當時被看作是中國資本市場具有創新意識的重組事件。誰知好景不長,1999年8月,聯益集團向成都市公安局報案,廣東飛龍涉嫌詐騙。2000年有關聯益狀告飛龍的傳聞不斷。2001年臨近春節,成都市中院公開審理聯益股權案,飛龍是否詐騙了聯益的法人股,聯益與飛龍的重組內幕如何,中央電視臺《經濟半小時》記者梁軍在成都進行了采訪。 記者注意到來旁聽聯益案的除了雙方當事人,就是各家媒體的記者。1999年媒體首次報道了廣東飛龍公司涉嫌詐騙成都聯益法人股的事件,引起了證券市場的廣泛關注,兩年來,聯益案的最新進展一直是媒體關注的焦點。本次開庭是各方當事人第一次對簿公堂。 本案是作為單位犯罪提起公訴的。由于飛龍集團的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外逃,作為個人被提起追究刑事責任的是飛龍集團副總張朝暉。被列入被告的單位除了廣東飛龍集團以外,還有廣東證券公司。證券公司被控共謀欺詐,這在中國證券市場也是罕見的。成都聯益、廣東飛龍、廣東證券三家之間究竟有什么樣的恩恩怨怨? 二、事件的背景 探究事件的來龍去脈之前,讓我們先關注聯益的背景:1989年3月,由成都聯益集團發起成立了聯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在深交所上市,主業為鋼鐵冶煉、機械制造。每股收益1997年0.38元,1998年0.17元,1999年—0.82元,2000年走進ST行列。聯益上市以來為什么業績滑坡如此嚴重,記者趕往聯益股份進行調查。 你很難想象曾經紅火一時的聯益股份的軋鋼廠,年產10萬噸的鋼材生產線如今已經變成了一堆破銅爛鐵。記者發現,與軋鋼廠一樣陷于癱瘓的還有聯益股份的機械制造車間。廠區里“想別人不敢想的,干別人不敢干的”口號讓人聯想到當年與飛龍的重組。負責人告訴記者,當初重組是為了實現主業由鋼鐵向制藥、航運轉型,沒想到卻引狼入室,搞垮了聯益。 三、都是股權轉讓惹的禍 1997年10月15日,聯益集團與飛龍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廣東飛龍收購成都聯益40%的法人股,總價值6800萬元。1997年底,飛龍入主聯益,宣布進行大規模的資產置換:飛龍集團將下屬的廣東飛龍高速客輪有限公司75%的資產含權轉讓給聯益,帶給聯益2000多萬元的利潤。飛龍借殼上市,聯益依靠飛龍提供的利潤獲得配股資格,看起來是資本市場的雙贏,而聯益的負責人告訴記者:這是一出精心設計的騙局,飛龍竊取聯益的控制權帶給聯益集團和股份公司的損失將近4億元。那么聯益的股權轉讓是怎樣釀成詐騙案的呢? 1997年11月,在廣東飛龍只付了200萬元定金的前提下,聯益集團將價值6800萬元的法人股過戶,聯益的負責人說這主要是因為有廣東證券的擔保。按雙方的約定,飛龍將在以后的18個月內分4次付清轉讓款。聯益想不到的是從此踏上了艱難的討債之路。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了多份聯益向飛龍催款的函以及飛龍公司的回復。飛龍聲稱不能付款的原因:不是外匯提不出來,就是資金周轉困難。被債務追得焦頭爛額的飛龍董事長曾漢林想出了“緩兵之計”。 檢察機關查實:1997年底,張朝暉將廣東發展銀行江南辦事處的空白信簽交給曾漢林,曾授意他人偽造了飛龍有300多萬美圓的存款證明書,幾天以后曾漢林的妻子陳志群授意張朝暉填寫了付聯益250萬元人民幣的假電匯憑證。為什么號稱有4億元資產的飛龍集團卻不能按期支付幾千萬元的轉讓款呢? 經公安、檢察機關查實:廣東飛龍在“資產重組”前就是資不抵債的空殼公司,1998年就沒有到工商局年檢,案發時辦公樓里早已人去樓空,債務高達9600萬元。1998年8月18日,廣東飛龍背著聯益將價值6800萬元的股票,在交通銀行廣州一家支行進行質押貸款3500萬元,其中支付成都聯益600萬元。為了穩住聯益,1998年9月30日,飛龍在股票已質押一個多月后竟然又與聯益簽訂《股權轉讓的補充協議》,并“保證”在未履行完付款義務前,這40%的股權仍屬聯益擁有。飛龍無支配權和處置權,并不得將此股權進行任何形式的質押和抵押。那么飛龍轉讓聯益股權,是否構成詐騙呢? 四、通往重組的陷阱 檢察機關認定:廣東飛龍在根本無履約能力的情況下,隱瞞事實真相,采用虛假的銀行證明,以資產重組為誘餌,詐騙法人股用以還債,釀成了這起國內上市公司法人股被騙的第一案。成都市公安局將此案作為特大合同詐騙案立案偵查,抓獲了飛龍的副總經理張朝暉,公安部發出2000年第3號通緝令緝捕曾漢林。記者注意到:曾漢林不僅是飛龍集團的法人代表,也曾經當過聯益股份的董事長,飛龍入主聯益以后是否按承諾注入了優質資產呢?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直到公審時為止,飛龍客輪公司的控制權仍然屬于飛龍集團,聯益公告所稱的與飛龍客輪的重組和利潤劃撥只是一紙空文。那么飛龍重組聯益是否存在欺詐呢? 聯益的負責人認為飛龍取得控制權以后,操縱聯益與飛龍客輪的重組是自己給自己買單,目的是為了獲得配股資格。記者了解到:就是在這間會議室,召開了聯益股份1999年的股東大會,飛龍提出了配股預案,沒想到卻遭到了第二大股東聯益集團的反對。 業內人士分析:當初飛龍想配股,是為了圈錢度過財務危機,股東大會否決配股方案,挫敗了飛龍“拆東墻補西墻”的計劃,直接導致飛龍的主要負責人卷款外逃。曾漢林在聯益有辦公室,據說他幾乎沒在這里上過班,可他卻實實在在坑了聯益和它的投資者。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了三份重要的合同書:1997年9月1日,聯益集團與廣東證券簽訂了轉讓聯益股份公司股權的意向書。1997年10月9日廣證與飛龍簽訂了財務顧問協議。1997年10月15日,飛龍與聯益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三份協議表明:廣證不僅是聯益集團法人股轉讓的中介機構和策劃者,也是隨后進行的資產重組的策劃者。那廣東證券真的像聯益所指控的那樣是這出騙局的導演嗎? 五、券商是否共謀欺詐 在庭審中,聯益集團當庭提出把廣證作為本案的共同被告,追究其刑事責任。聯益認為廣證作為飛龍的財務顧問,明知飛龍沒有能力收購聯益的法人股,卻幫助飛龍編制虛假的財務報表,非法占有聯益40%的法人股,以虛假重組欺騙公眾。而廣證認為聯益與飛龍的股權轉讓是正常的商業行為,廣證依法起到了中介作用。 本次公審僅對聯益集團狀告飛龍和廣證的刑事指控部分進行了審理,如果飛龍詐騙成立,被動結的40%的股權將作為贓物歸還聯益集團。記者得到的最新消息:聯益股份將狀告飛龍和廣證,索賠金額高達兩億元。加上聯益集團目前索賠的1.6億元,飛龍集團將面臨近4億元的賠償,廣東證券可能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無論是飛龍還是廣證都認為自己是本案的受害者。面對聯益股份目前的困境,誰應該對聯益廣大的投資者負責? 經濟半小時 :成都公開審理首例上市公司法人股被騙案 一、 聯益重組遭遇陷阱 成都聯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這幾年的命運可以算得上是一波三折:1997年第一大股東聯益集團將40%的法人股轉讓給廣東飛龍,聯益與飛龍的聯姻當時被看作是中國資本市場具有創新意識的重組事件。誰知好景不長,1999年8月,聯益集團向成都市公安局報案,廣東飛龍涉嫌詐騙。2000年有關聯益狀告飛龍的傳聞不斷。2001年臨近春節,成都市中院公開審理聯益股權案,飛龍是否詐騙了聯益的法人股,聯益與飛龍的重組內幕如何,中央電視臺《經濟半小時》記者梁軍在成都進行了采訪。 記者注意到來旁聽聯益案的除了雙方當事人,就是各家媒體的記者。1999年媒體首次報道了廣東飛龍公司涉嫌詐騙成都聯益法人股的事件,引起了證券市場的廣泛關注,兩年來,聯益案的最新進展一直是媒體關注的焦點。本次開庭是各方當事人第一次對簿公堂。 本案是作為單位犯罪提起公訴的。由于飛龍集團的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外逃,作為個人被提起追究刑事責任的是飛龍集團副總張朝暉。被列入被告的單位除了廣東飛龍集團以外,還有廣東證券公司。證券公司被控共謀欺詐,這在中國證券市場也是罕見的。成都聯益、廣東飛龍、廣東證券三家之間究竟有什么樣的恩恩怨怨? 二、事件的背景 探究事件的來龍去脈之前,讓我們先關注聯益的背景:1989年3月,由成都聯益集團發起成立了聯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在深交所上市,主業為鋼鐵冶煉、機械制造。每股收益1997年0.38元,1998年0.17元,1999年—0.82元,2000年走進ST行列。聯益上市以來為什么業績滑坡如此嚴重,記者趕往聯益股份進行調查。 你很難想象曾經紅火一時的聯益股份的軋鋼廠,年產10萬噸的鋼材生產線如今已經變成了一堆破銅爛鐵。記者發現,與軋鋼廠一樣陷于癱瘓的還有聯益股份的機械制造車間。廠區里“想別人不敢想的,干別人不敢干的”口號讓人聯想到當年與飛龍的重組。負責人告訴記者,當初重組是為了實現主業由鋼鐵向制藥、航運轉型,沒想到卻引狼入室,搞垮了聯益。 三、都是股權轉讓惹的禍 1997年10月15日,聯益集團與飛龍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廣東飛龍收購成都聯益40%的法人股,總價值6800萬元。1997年底,飛龍入主聯益,宣布進行大規模的資產置換:飛龍集團將下屬的廣東飛龍高速客輪有限公司75%的資產含權轉讓給聯益,帶給聯益2000多萬元的利潤。飛龍借殼上市,聯益依靠飛龍提供的利潤獲得配股資格,看起來是資本市場的雙贏,而聯益的負責人告訴記者:這是一出精心設計的騙局,飛龍竊取聯益的控制權帶給聯益集團和股份公司的損失將近4億元。那么聯益的股權轉讓是怎樣釀成詐騙案的呢? 1997年11月,在廣東飛龍只付了200萬元定金的前提下,聯益集團將價值6800萬元的法人股過戶,聯益的負責人說這主要是因為有廣東證券的擔保。按雙方的約定,飛龍將在以后的18個月內分4次付清轉讓款。聯益想不到的是從此踏上了艱難的討債之路。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了多份聯益向飛龍催款的函以及飛龍公司的回復。飛龍聲稱不能付款的原因:不是外匯提不出來,就是資金周轉困難。被債務追得焦頭爛額的飛龍董事長曾漢林想出了“緩兵之計”。 檢察機關查實:1997年底,張朝暉將廣東發展銀行江南辦事處的空白信簽交給曾漢林,曾授意他人偽造了飛龍有300多萬美圓的存款證明書,幾天以后曾漢林的妻子陳志群授意張朝暉填寫了付聯益250萬元人民幣的假電匯憑證。為什么號稱有4億元資產的飛龍集團卻不能按期支付幾千萬元的轉讓款呢? 經公安、檢察機關查實:廣東飛龍在“資產重組”前就是資不抵債的空殼公司,1998年就沒有到工商局年檢,案發時辦公樓里早已人去樓空,債務高達9600萬元。1998年8月18日,廣東飛龍背著聯益將價值6800萬元的股票,在交通銀行廣州一家支行進行質押貸款3500萬元,其中支付成都聯益600萬元。為了穩住聯益,1998年9月30日,飛龍在股票已質押一個多月后竟然又與聯益簽訂《股權轉讓的補充協議》,并“保證”在未履行完付款義務前,這40%的股權仍屬聯益擁有。飛龍無支配權和處置權,并不得將此股權進行任何形式的質押和抵押。那么飛龍轉讓聯益股權,是否構成詐騙呢? 四、通往重組的陷阱 檢察機關認定:廣東飛龍在根本無履約能力的情況下,隱瞞事實真相,采用虛假的銀行證明,以資產重組為誘餌,詐騙法人股用以還債,釀成了這起國內上市公司法人股被騙的第一案。成都市公安局將此案作為特大合同詐騙案立案偵查,抓獲了飛龍的副總經理張朝暉,公安部發出2000年第3號通緝令緝捕曾漢林。記者注意到:曾漢林不僅是飛龍集團的法人代表,也曾經當過聯益股份的董事長,飛龍入主聯益以后是否按承諾注入了優質資產呢?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直到公審時為止,飛龍客輪公司的控制權仍然屬于飛龍集團,聯益公告所稱的與飛龍客輪的重組和利潤劃撥只是一紙空文。那么飛龍重組聯益是否存在欺詐呢? 聯益的負責人認為飛龍取得控制權以后,操縱聯益與飛龍客輪的重組是自己給自己買單,目的是為了獲得配股資格。記者了解到:就是在這間會議室,召開了聯益股份1999年的股東大會,飛龍提出了配股預案,沒想到卻遭到了第二大股東聯益集團的反對。 業內人士分析:當初飛龍想配股,是為了圈錢度過財務危機,股東大會否決配股方案,挫敗了飛龍“拆東墻補西墻”的計劃,直接導致飛龍的主要負責人卷款外逃。曾漢林在聯益有辦公室,據說他幾乎沒在這里上過班,可他卻實實在在坑了聯益和它的投資者。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了三份重要的合同書:1997年9月1日,聯益集團與廣東證券簽訂了轉讓聯益股份公司股權的意向書。1997年10月9日廣證與飛龍簽訂了財務顧問協議。1997年10月15日,飛龍與聯益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三份協議表明:廣證不僅是聯益集團法人股轉讓的中介機構和策劃者,也是隨后進行的資產重組的策劃者。那廣東證券真的像聯益所指控的那樣是這出騙局的導演嗎? 五、券商是否共謀欺詐 在庭審中,聯益集團當庭提出把廣證作為本案的共同被告,追究其刑事責任。聯益認為廣證作為飛龍的財務顧問,明知飛龍沒有能力收購聯益的法人股,卻幫助飛龍編制虛假的財務報表,非法占有聯益40%的法人股,以虛假重組欺騙公眾。而廣證認為聯益與飛龍的股權轉讓是正常的商業行為,廣證依法起到了中介作用。 本次公審僅對聯益集團狀告飛龍和廣證的刑事指控部分進行了審理,如果飛龍詐騙成立,被動結的40%的股權將作為贓物歸還聯益集團。記者得到的最新消息:聯益股份將狀告飛龍和廣證,索賠金額高達兩億元。加上聯益集團目前索賠的1.6億元,飛龍集團將面臨近4億元的賠償,廣東證券可能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無論是飛龍還是廣證都認為自己是本案的受害者。面對聯益股份目前的困境,誰應該對聯益廣大的投資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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