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盜用名義,向南京“依維柯”的用戶售賣假汽配,以牟取暴利。僅半年時間該公司就收到郵局退回的詐騙信4000多封。當“依維柯”的用戶怨聲載道的時候,南京“依維柯”卻還蒙在鼓里。但由于無法立案,直到今天造假分子仍能從銀行從容地提走贓款
盜名詐騙:依維柯陷入重圍
2000年10月17日,南京依維科汽車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室的電話驟然響起,電話來自福建省浦城縣醫院。浦城縣醫院的負責人向依維柯公司提出了言辭強烈的指責,對于莫名收到“依維柯”公司的催款信和訴前傳達,浦城縣醫院極為不滿,強烈要求對此事進行徹底的核查并且給予解釋,并且認定依維柯公司不講信譽,愚弄、敲詐客戶,今后將不再購買任何依維柯公司的產品。在那以后的10多天時間里,依維柯公司的電話幾乎要被打爆了,來自山東、陜西、山西、浙江等10幾個省份的單位或個人紛紛致電依維科公司就接到催款信和訴前傳達一事提出了詢問和質疑。總經理辦公室的孫先生說:“那時每天要接幾百個這樣的電話,好話都說盡了才消了對方的怒氣。”
這已經不是南京依維柯公司第一次有這樣的遭遇。早在1999年4月該公司就陸續收到“依維柯”汽車用戶的來函,反映他們收到來自河北臨西、南宮、威縣等地方的自稱為“南京汽車用戶服務部”、“南京躍進汽車集團”和“南京依維柯汽車有限公司”的信件。信中以“南京躍進汽車集團”等名義,稱其為“依維柯”汽車用戶著想和為用戶服務,調查了解用戶有何需求,需要何種服務以及需要什么配件,并許諾在給用戶供應配件時給予優惠等等。用戶在填寫“調查表”時已經中了這幫人設下的圈套,因為“調查表”明確表示用戶郵出“調查表”就表示同意“此單作為對方(注:用戶)同意付款憑證”的要求。嗣后,便給用戶郵去各種“依維柯”汽車配件。造假分子寄給用戶的配件全是“垃圾、廢品”,根本無法使用。時隔不久,便給用戶寄去數張郵寄“汽車配件”的包裹單和“發票”以及帶有黑社會性質的恐嚇信。其內容危言聳聽,揚言“只有用戶匯款才能保證全家的人身安全”。一些用戶由于懼怕而無奈地匯去錢款。
在1999年10月17日“依維柯”公司的另一份打假匯報材料里這樣寫到:“更有甚者,河北省臨西、永年、南宮、故城、館陶、先鋒鎮,山東夏津、武城等地一些團伙有組織地用詐騙手段推銷假依維柯配件,僅1999年上半年我們就收到由于地址不詳等原因從郵局退回來的詐騙信4000多封,受害范圍遍及全國各地。”
“以前犯罪分子還是通過發假的用戶調查表以設圈套的形式詐騙錢財,現在已經發展到明目張膽地恐嚇和敲詐,我們感覺到事情已經開始逐步惡化。”
啞巴虧令南京“依維柯”有苦難言
正如浦城縣醫院一樣,很多企事業單位在接到了“莫須有”的催款信和措辭嚴厲的“訴前傳達后”都對南京“依維柯”提出了質問。
造假者幾乎向全國數以萬計的企事業單位發去了詐騙信件,很多單位由于并沒有購買依維柯汽車而沒有理睬,也有許多單位給依維柯公司發來了公函說明此事。“潼南縣國家稅務局”就給依維柯公司來了這樣的公函:“我局無你所訴的車,也未購買該配件。”顯然用戶已對依維柯公司產生了不滿。
而購有“依維柯”汽車的單位中則有更多地感到了被愚弄和敲詐。四川省漢源縣中醫院兩年前購買了一輛依維柯救護用車,由于收到了這樣的催款信和訴前傳達,全院上下都很重視,對車隊和財務部門及有關人員都進行了全面的核查,在確定并無任何拖欠資金的情況下,極為憤怒地向南京依維柯公司提出交涉,要求給予明確說法,否則將予以反訴。據孫律師介紹,很多外資企業在收到這樣的催款信后一般都很重視,他們大多認為“依維柯”這樣的聲譽良好的企業不會無中生有,所以往往會進行徹底的清查。在查清情況后就會對“依維柯”表示強烈的不滿,往往會以公函的形式提出法律上的交涉,“依維柯”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進行說明解釋。
但是也有一些企業出于“省事”的考慮,已經向詐騙者匯去了錢款。但是由于“依維柯”公司并不能了解到這些情況,所以無法做出相應的解釋。這個啞巴虧令南京“依維柯”有苦難言。
南京“依維柯”的黨委副書記鄧琳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假冒“依維柯”名義給企業寄送配件和詐騙,給生產廠家、用戶和社會都造成了嚴重的后果。一、損壞了名牌產品的聲譽,假冒偽劣配件質量差,許多甚至是廢品,使用后不但壽命短,還會造成其它相關零件的損壞,嚴重的還會造成車輛事故和人身傷亡,而背黑鍋的卻是真的依維柯;二、生產廠家蒙受了巨大的信譽損失和經濟損失,原廠正宗配件的銷售受到影響;三、用戶是直接受害者,有的經濟上受損失,有的受到恐嚇不得安寧。
“依維柯”打假路漫漫
“依維柯”在盡量向所有來信來電的用戶做好解釋工作外,他們還從四個方面著手進一步開展工作。1、通過新聞媒介向廣大用戶告知此事。2、和主要的協作配套廠家聯手實行配件的專供專銷、使用統一標示和包裝,使原廠正宗配件和假冒偽劣配件便于識別。3、依靠當地工商、行管、技術監督部門開展打假活動,端掉制假窩點。4、印制了10萬張明信片,直接寄給用戶,提醒用戶不要上當受騙。
但同時該公司也希望這種企業自身進行“打假”行動能得到相關職能部門的支持和配合的,在對付后一種公然的敲詐行為時,則得到公安等司法機關的介入才能予以徹底打擊。
在2000年10月17日的事件發生后,“依維柯”覺得此事嚴重,很快就整理出了相關的材料向南京市公安局報案。10月25日,“依維柯”將打假材料上報至南京市“打假”辦公室。“打假辦”對此事很重視,在研究了材料后將此事移送至市公安局進行處理。“打假辦”的馬海寧還為了具體執行此事專程陪“依維柯”的孫律師去過市公安局,但是依然沒有得到肯定的立案偵破的答復。記者從南京市公安局經檢處法制科了解到,目前未予立案的原因主要在于,認定此事為詐騙在證據上還欠充分,且在金額上不是很大。
在2000年11月底的時候,南京市建設銀行的御道街分理處注意到了一個在他們這里開戶的個人賬戶總是有小股資金的異常流動,很快他們又接到很多儲戶的電話,要求將打入這個賬戶的資金拒絕支付。御道街分理處及時和“依維柯”取得聯系以求證此事。“依維柯”也斷定這就是詐騙分子在催款信中提到的賬戶,但是由于企業和銀行都無權凍結資金賬戶,只能依靠公檢法機關的司法手段才能執行,所以聯合向有關部門報案。但是迄今為止的回復令企業失望。由于不能立案偵破,犯罪分子逍遙于法外,大量詐騙來的資金也一次次順利地落入犯罪分子的腰包。
造假分子僅僅通過這樣拙劣的騙術就將一家效益良好的大企業的聲譽損失殆盡,廣大用戶的權益也蒙受著侵害。一家企業面臨著這樣的侵犯,所能做的往往顯得力不從心和無奈,只能依靠行政部門和司法機關,這也是這些部門為企業為社會創造一個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所必須去做的。從2000年底開始,國務院將打擊制假、販假的專項斗爭立為重點,主要的目的就是為企業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能夠建立一個良好的市場機制。南京“依維柯”遭遇造假分子、詐騙分子的圍攻已經有了兩年多的時間,而到了今天不但沒有得到制止,反而大有愈演愈烈之勢,這種現象不能不令人深思。(胡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