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5月23日電 (王華藍旺)對于國家審計署公告中國南方電網公司在2009年財務審計中存在未按規定繳納職工個稅等問題,南方電網公司23日回應,已就此開展整改。
此前,國家審計署公告南方電網公司及所屬公司,從2003年至2009年期間未按規定代繳職工個人所得稅3.3億元,目前已補繳3.15億元。此外,南方電網公司還存在人為調減利潤、多提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工程超概算、違規為職工購買商業保險以及對大額資金、對外投資和產權轉讓等重大決策事項不符合相關規定,界定模糊、監管不到位等問題。
對照審計署提出的問題,南方電網公司已及時一一補交相關費用、回收資金、加緊清理。
南方電網公司今日表示,國家審計署5月20日的公告反映了公司在薪酬管理、內部管理等不夠規范問題,公司將接受社會監督,提高管理水平。對審計反映的問題,公司在審計過程中已邊審計邊整改,及時消除風險。目前,審計結果反映的各項問題基本整改完畢,個別問題正在繼續整改完善中。
同時,公司將此次審計視作促進企業強化管理的良機,組織公司系統進行全面梳理,從管理體制、機制和制度層面進行規范,提升集團管控能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