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浪財經訊 證監會今日發布新規規范保薦制度,《發行保薦書和發行保薦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工作報告》)和《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工作底稿指引》(以下簡稱《工作底稿指引》)將于4月1日起實施。
針對保薦機構中普遍存在的內控水平較低、保薦代表人淪為“簽字機器”、申報文件粗制濫造等問題,《工作報告》和《工作底稿指引》的制定和出臺將通過完善基礎制度建設改進上述不足,促使中介機構發揮更加專業和負責任的把關作用。
首次引入保薦工作報告制度
《工作報告》要求, 發行保薦工作報告是發行保薦書的輔助性文件。保薦機構應在發行保薦工作報告中,全面記載盡職推薦發行人的主要工作過程,詳細說明盡職推薦過程中發現的發行人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解決情況,充分揭示發行人面臨的主要風險。
《工作報告》明確指出,凡是對投資者做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問題或者風險,發行保薦工作報告均應予以充分關注和揭示,并詳盡、完整地陳述分析,就主要問題的解決情況予以說明。
發行階段工作底稿制度明確
《工作底稿指引》要求,工作底稿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保薦機構盡職推薦發行人證券發行上市、持續督導發行人履行相關義務所開展的主要工作,并應當成為保薦機構出具發行保薦書、發行保薦工作報告、上市保薦書、發表專項保薦意見以及驗證招股說明書的基礎。
《工作底稿指引》規定,保薦機構應當建立工作底稿管理制度,明確工作底稿收集整理的責任人員、歸檔保管流程、借閱程序與檢查辦法等。工作底稿應當至少保存十年。保薦機構應當在參照本指引的基礎上,根據發行人的行業、業務、融資類型不同,在不影響保薦業務質量的前提下調整、補充、完善工作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