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條買賣規則,乃是根據百分比買賣。江恩認為,只要順應市勢,有兩種入市買賣的方法:
1) 若市況在高位回吐50%,是一個買入點。
2) 若市況在底位上升50%,是一個沽出點。
此外,一個市場頂部或底部的百分比水平,往往成為市場的重要支持或阻力位,有以下幾個百分比水平值得特別留意。
1) 3~5%
2) 10~12%
3) 20~25%
4) 33~37%
5) 45~50%
6) 62~67%
7) 72~78%
8) 85~87% 在眾多個百分比之中,50%,100%以及100%的倍數皆為市場重要的支持或阻力水平。
江恩在設計他的第四條買賣規則時,對金融市場做了十分廣泛的統計,他將市場反彈或調整的買賣歸納為兩點:
1) 當市場主流趨勢向上時,若市價出現三周的調整,是一個買入的時機。
2) 當市場的主流趨勢向下時,若市價出現三周的反彈,是一個沽出的時機。
當市場逆趨勢出現調整或反彈時,江恩認為在以下的時間必須留意市勢的發展:
1) 當市場上升或下跌超過30天時,下一個留意市勢見頂或見底的時間應為6至7星期。
2) 若市場反彈或調整超過45天至49天時,下一個需要留意的時間應為60至65天,根據江恩的經驗,60至65天為一個逆市反彈或調整的最大平均時間的幅度。
在一個升市之中,市場通常會分為三段甚至四段上升的。在一個下跌趨勢中,市場亦會分三段,甚至四段浪下跌的。 這一條買賣規則的含義是,當上升趨勢開始時,永遠不要以為市場只有一浪上升便見頂,通常市場會上升,調整,上升,調整,然后再上升一次才可能走完整個趨勢;反之,在下跌的趨勢中亦一樣。 江恩這個對市場走勢的看法與艾略特的波浪理論的看法十分接近。 波浪理論認為,在一個上升的推動圖中有五個浪,其中,有三次順流的上升,兩次逆流的調整。 這點,江恩與艾略特的觀察互相印證。不過,對于一個趨勢中究該應該有多少段浪,江恩的看法則似乎沒有艾略特般硬性規定下來,江恩認為在某些市場趨勢中,可能會出現四段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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