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九大措施規范境外代客理財
繼《商業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4月頒布實施之后,昨日,中國銀監會又發布了《關于商業銀行開展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商業銀行開展代客境外理財的業務申請、投資范圍、托管人選擇和理財方式等問題進行了詳細規定。
銀行需詳細說明風險
根據中國銀監會發布通知稱,商業銀行開展代客境外理財包括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兩種方式,其中,前者風險自擔,后者資金不得直接投資于股票及其結構性產品、商品類衍生產品,以及BBB級以下證券。
《通知》指出,商業銀行應按照審慎經營的原則,投資在境外固定收益類產品,包括具有固定收益性質的債券、票據和結構性產品。確需投資非固定收益類、較高風險收益類產品的,商業銀行需在產品申請時詳細說明擬投資的對象、主要風險及相應的風險處置和管控措施。
該《通知》還明確指出,商業銀行開展代客境外理財業務,可在境內發售外幣理財產品,以客戶的自有外匯進行境外理財投資;也可在境內發售人民幣理財產品,以人民幣購匯辦理代客境外理財業務。
遠期結匯可防匯率風險
記者了解到,目前境內保本人民幣理財產品的年收益率在2.5%左右,如果境外以美元計價的無風險固定收益類產品年收益率在5%左右,那么,二者之間的利差不到3個百分點,而市場普遍預計今年人民幣可能升值3%。
因此,《暫行辦法》的發布雖給投資者帶來了境外投資的機會,但對于個人投資者來說,陌生的境外市場及人民幣的升值預期,其中的市場風險和匯兌風險,還是非常大的。
對此,銀行界有關人士指出,這一點消費者其實不用過多擔心,因為當境外理財資金匯回后,銀行結匯后以人民幣形式將投資本金和收益支付給投資者。因此,匯率風險將由銀行通過掉期交易或遠期結匯等方式對沖,市民是不用承擔任何匯率風險的。
上述人士進一步解釋,打個比方,客戶交給銀行的是人民幣,收到的也是人民幣,不存在匯兌風險。當然,銀行采用遠期結匯等將有一定的成本,客戶收益也會受影響,但收益仍將大幅超過目前的固定收益型人民幣理財產品。 信息時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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