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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個人理財產品須提示風險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0日 10:45 生活新報

  銀監會日前發布通知,對商業銀行開展個人理財業務時面臨的各種風險予以提示,要求商業銀行的理財產品(計劃)名稱應恰當反映產品屬性,風險揭示應充分、清晰和準確。

  近來客戶對個人理財產品投訴而引發的商業銀行聲譽風險和法律風險不斷加大。為此,銀監會對各商業銀行提出要求,包括:一、理財產品(計劃)的名稱避免使用帶有誘惑性、誤導性和承諾性的稱謂;二、理財產品(計劃)的設計應強調合理性;三、理財產品(
計劃)的風險揭示應充分、清晰和準確;四、高度重視理財營銷過程中的合規性管理;五、嚴格進行客戶評估,妥善保管理財業務相關記錄;六、加強對理財業務市場風險的管理等。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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