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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開平案主犯余振東被判12年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03日 14:08 燕趙都市報

  據(jù)新華社電 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原行長余振東貪污、挪用公款案3月31日在廣東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余振東犯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沒收其個人財產(chǎn)100萬元。

  余振東是我國簽署《聯(lián)合國反腐敗公約》及《中美關(guān)于刑事司法協(xié)助協(xié)定》后,首名被押解回國的外逃貪官。其貪污、挪用公款一案于去年8月16日在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開
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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