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貿商城返租營銷 場內商鋪是蜜糖還是毒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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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03日 08:57 深圳商報 | |||||||||
買下世貿商城踏上解套征途 106個商鋪,共套牢小業主逾2億資金 編者按
1997年前后,一種叫“返租回報”的商鋪營銷模式在深圳、廣州等城市興起。這種方式極具誘惑力之處在于“先銷售后承租、同時給予一定比例租金回報”的方式。1999年,深圳世貿商城就以這種方式發售場內商鋪,盡管價格不菲,但仍引來買家追捧。然而,小業主們一場投資之旅卻漸變成了痛苦“解套”的漫漫征途。 投資場內商鋪在深圳也有不少成功案例,例如賽格電子配套市場、羅湖商業城等。場內商鋪,到底是毒藥到是蜜糖?小業主們應該注意哪些風險,本版將為讀者一一細解。 【本報訊】3月26日上午,在世貿商城舉行的第一次業主大會上,一名業主在爭吵中掄起折疊椅要打人。這次會議目的想延長招商期限,但多數業主卻呼吁這家招商公司立即“下課”。究竟什么原因讓個別商鋪業主大動肝火? “十年收回投資”美夢落空 世貿商城1999年發售,當年在華強商業圈引起震動。一樓靚鋪要6萬元/平方米(建筑面積),二樓要4萬元/平方米(建筑面積)。當時,開發商稱業主10年左右可收回投資。為使業主放心,開發商許諾代理經營商鋪3年,每年返租8%至12%。其后3年,這些承諾都兌現了。2002年,商鋪經營開始下滑,2003年基本停止營業,小業主們每年10%左右的投資回報美夢落空。 眾業主奮力自救 業主成先生說,商廈開發商因經營不善,現在成為一個“負債累累”的公司。找它也沒有什么用。只能靠業主自救。去年,深圳一家知名百貨商愿意接手經營,租期十年,條件是要得到全部106個鋪位的業主100%授權。由于租金遠達不到業主們預期的回報率,少數業主不同意,此事只得作罷。 后來,兩位業主成立招商公司,眾業主通過協議,許諾這家招商公司以出租公共部分的收益支付招商成本,合同期半年。然而,合同期過了,招商失敗。兩位業主又試圖聯合一家商業策劃咨詢機構,進行另一輪招商。開這個會,就是咨詢業主是否同意新的招商項目。但遭到大部分業主反對。多數業主同意成立業主委員會,實行利益共享,風險共擔。負責招商的那位業主臉上掛不住了,狠狠對臺下眾業主說:“你們誰有本事招來商家,我給他磕頭!”說完甩手走了。 經商高手紛紛中招 胡女士當年本來在華強北現代之窗買了一個商鋪,租金頗豐。為了買世貿商城,她把那個商鋪賣掉,再從銀行貸款400萬元買了三個攤位。她如此形容自己的產權,“沒有隔墻,連分隔線也沒有,但看圖紙大概知道在哪里。”商城停止返租后,她欠銀行連本帶利共33萬元。為了不留下不良信用記錄,最近她“拆東墻補西墻”,拿住房做抵押,貸款還掉了商鋪按揭。 廣東生意人黃先生當年也揮金買了兩個商鋪,一次性支付360萬元。但說起收回投資,他苦笑著搖頭。成先生花100多萬元買了一個鋪位,以為今生無憂了,現在每月按揭近3萬元。他說,按那家百貨商的租金,他的投資要70年才能收回來。有幾十個業主干脆不交按揭了,把鋪位產權交給了銀行。在銀行拍賣中,這些商鋪能賣到原價的1/4就不錯了。這些成功的商人,為什么都往這里投資呢?業主劉先生說,“當時的商鋪營銷太成功了,很難看出其中的風險。” 中海物業管理公司世貿大廈管理處也苦不堪言。管理處主任家衛軍嘆道:“從2003年起就沒有在這些商鋪上收到過物業管理費。” 產權式商鋪已走到盡頭 “世貿商城在全市具有典型性,說明場內產權式商鋪蘊含很大的風險,已經走到盡頭了。”方略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茅巍對此評論說。 世貿商城的問題也引起社會關注。就在業主大會召開的當天,本報發表人大代表鄧志榮的建議:《“蒙塵的珍珠”何時重煥光彩》。他建議政府有關部門認真進行市場調查分析,找準定位,引進世界品牌機構使“世貿商城”煥發青春。 世貿商城一二樓的商鋪面積分別為1600平方米和3300平方米。據估計,業主們總共投資了超過2億元。商鋪閑置,對業主們是煎熬;對政府來說,盤活這個商城,等于為醞釀已久的華強南商業圈走活了一顆關鍵的棋子。 新聞透視 場內商鋪存在致命弱點 產權分散不利于招商和管理商家有心接手也很難保障固定回報 【本報訊】面臨著與世貿商城同樣問題的商業大廈在深圳還有不少。方略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茅巍透露,南山南景苑下面的一二樓商鋪,在曼哈商城撤走后,現在已經關閉,正在努力招商。正在經營百貨業的某商廈年回報率也只有6%左右,而且租期滿后如何經營也是未知數。探索解套之道,是當前深圳很多商鋪投資者面臨的問題。 茅巍說,“返租回報”作為一種地產營銷模式,是于1997年左右在廣州、深圳等城市開始興起的。其形式多樣,包括“帶租約銷售”、“利潤共享”、“保底分紅”等,但萬變不離其宗,都是以“先銷售后承租、同時給予一定比例租金回報”的方式吸引買家入場,并由此推高鋪位價格。“返租回報”最大的問題是返租期滿了之后如果沒有固定的大商家入駐,整個商城產權就分散在若干個小業主手中。產權分散導致不利于管理,即使有商家接手也很難保障有固定的回報。從實際效果看,開發商以8%到12%的回報率吸引買家,如果整體出租給超市、百貨,租金一般在20元至40元/平方米之間,很難達到業主預期。 世貿商城商鋪業主們推選了業主聯合會代表,準備由這些人負責招商,不再經過任何中介。但招商主體沒有公司化,無法運作。必須由所有業主共同組成一家股份公司,使產權股份化。股份公司委托一個專業機構進行招商,收益按股份大小分配。這樣便可以解決100%授權難題。 然而,另一個難題出現了:業主們是憑商鋪面積入股還是憑投資額入股?因為每個人買入價差別很大,很難統一股份標準,操作起來難度較大。 茅巍說,現在深圳商業地產應該觀念更新了,不能再靠返租回報吸引投資者了。 權威解釋 深圳明令禁止以“返租回報”作誘餌 【本報訊】2001年6月,建設部正式實施《房地產銷售管理辦法》,禁止“以返本銷售和售后包租的方式”,但只限于未竣工的房屋。 對于已竣工的樓盤,這樣的禁令是否還有效?記者采訪了深圳市國土和房地產資源管理局市場處處長李東。 李東說,對以“返租回報”為口號銷售樓盤的做法,我們的態度是明確反對的。這是為了防止中小投資者的權益受到侵害,這種做法對業主來說蘊含著極大的風險。能兌現承諾固然好,問題是很多開發商無法兌現。開發商返租業主們的商鋪后往往是跟大商場合作實行整體出租,因商業回報率較低,不可能開出很高的租金去兌現承諾。這樣一來,開發商就得自己掏錢補足差額;一旦資金鏈崩斷,開發商很可能會把損失轉嫁給廣大業主。 去年3月,深圳市為規范房地產市場,重申不允許返租銷售,并進行了房地產廣告專項治理。李東說,建設部的禁令只強調了預售樓盤不可以這樣做,從控制商鋪投資風險的角度講,現售階段的樓盤也不能那樣宣傳。 李東說,如果商鋪投資者明知國家和深圳有這個規定,還聽從一些開發商的違規宣傳買了這樣的商鋪,指望著“返租回報”,出了風險也只能自己承擔。 至于場內商鋪產權不清的問題,李東說,場內商鋪的產權也可以分得很清楚。房地產測量部門對很多大商場的虛擬分割或是實體分割,都要求打地釘,讓各業主知道自己的“地盤”在哪里,有多大。這樣,一鋪多賣就很難操作。 專家建議 場內商鋪是雞肋 經營不易解套難 業內人士如何看待投資商鋪呢?深圳市思特商業地產運營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羅海波一語道破:場內商鋪最好別買,買了以后經營不易,解套更難。 羅海波仍然記得,當年很多商廈以這個口號吸納了大量的社會資金,有的地方還出現瘋搶的局面。但去年以來,這種銷售方式漸漸冷落。而一些曾經這樣做的發展商也很受傷,補償金付了不少,業主投訴卻沒完沒了,也不敢再嘗試。他不認為所有開發商都是故意騙人,但由于商鋪供應量增加很快,商鋪租金起不來,確實給開發商帶來很大的壓力,有的是支持不下去才被迫放棄的。 羅海波說,早就預料到世貿商城的做法“不可持續發展”。他說,這種模式最早出現在中國臺灣省,后被大陸引進。香港的大地產商通常不出售商鋪,而是自己出租。歐美等國有各種基金如養老金等可以利用,這些基金的回報率只要4%至5%就可以了。開發商用這些基金開發房地產,對銀行貸款的依賴比較少。而中國房地產開發商70%的資金要從銀行貸款,急于資金回籠,就傾向于走這種投機取巧的路子。 這種做法對中小投資者的風險很大。因為商場內商鋪的產權是分散的,如果在返租期內能招到大商家入駐,問題還一時看不出來。返租期滿后,產權再次分散,很難達成一致的租賃條件對外招商,到那時矛盾就突出了。 當年“返租回報”的慣例一般是承諾7.5%至8%的年回報率,這一回報率高于市場租金平均水平。比如大商場能接受的租金一般是每月30元/平方米。發展商愿不愿意、有無能力墊這個差價是很大的問題。 商鋪投資者如何規避風險?羅海波說,開發商返租期長而且承諾的回報率很高,這里面可能是陷阱;如果開發商返租期不長但回報率也很高,也不那么可信。如果開發商承諾的返租期較長比如說15年,回報率為3%至4%,反而是比較可信的。當然,這還要看開發商的信用記錄。如果開發商過去的信用較好,就更可信。但一般來說,步行街的當街鋪位,投資回報比場內商鋪更有保障。雖然場內商鋪也有比較成功的例子,但他還是建議投資者最好不要買場內商鋪。(深圳商報記者 傅盛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