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小企業遭遇融資擔保瓶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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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30日 14:45 21世紀經濟報道 | |||||||||
見習記者 張鳳安 浙江報道 3月29日早上10點,齊肖華從浙江臺州匆匆坐車趕往杭州。此時,浙江省十屆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浙江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草案)》。浙江中小企業局局長吳家曦率領該局
對于浙江省30萬中小企業來說,這已經是期待了三年之久的法律文件。早在2002年6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就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 據浙江省中小企業發展研究中心發布的《2005浙江中小企業發展報告》顯示,到2004年底,浙江各行各業擁有的各類中小企業30.41萬家,中小企業數量占全部企業單位數的99.6%,資產總量占82.6%,從業人員占82.7%,營業收入占71.7%,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上交的773.83億稅金中,中小企業就占了其中的87.5%,達到677.15億元。 齊肖華早在幾個月前就參與了這份中小企業促進法的草案討論,但他認為這份千呼萬喚始出來的條例還有不足。 齊肖華是浙江臺州市愛華擔保有限公司的總經理。這個注冊資金5000多萬的擔保公司去年總共為60多家中小企業提供了總額1.2億的信用擔保,但提心吊膽忙了一年,該公司獲利僅僅20萬元,而他們僅僅上交的稅收就超過40萬。 在3月27日會議上,吳家曦著重對條例的九個問題進行了說明。其中也提到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問題:條例草案將信用擔保單獨設立了一章,在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五條對信用制度建設、擔保機構建設、擔保機構運行、建立再擔保機構、政府部門對擔保機構的政策扶持以及對擔保機構的指導、監督等作了規定。 吳家曦告訴記者,從2003年開始,浙江省中小企業局對100家擔保機構進行重點幫扶,已完成了全省一半以上的擔保從業人員風險管理方面的培訓。到2005年底,浙江省僅縣級擔保機構就有155家,鄉鎮區域和互助性擔保機構42家,而在鄉鎮一級建立區域擔保機構,這又是浙江省在全國的首創。 與浙江擔保機構迅速發展共生的問題卻是擔保機構的風險問題。“規定不夠具體,可操作性不強。給我們擔保行業的風險補償金幾乎空白一片。”這是齊肖華對當時參與草案討論時的深刻印象。 “像廣東、江蘇等地每年至少都拿出兩億以上為擔保行業提供風險補償金,甚至一些相對落后地區也比浙江來的大方,如四川就為擔保業提供了4個億補償金。”浙江省人大常委會立法專家、浙江省民營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單東教授對此也感到不可理解。 據浙江省一位官員透露,2005年,浙江為擔保企業提供的風險補償金只有250萬元。但僅僅這250萬元,浙江擔保行業卻解決了一萬多家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 到2005年6月底,浙江共有225家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為一萬家中小企業提供了總額133.84億元的擔保。而這些受保的中企企業獲得貸款后,新增銷售額203.12億,新增利稅19.67億元。如果算上所創造的就業機會等社會效益,“這個四兩撥千斤的作用會更大。”浙江省中小企業局財務統計處處長盧紹基告訴記者。 但對齊肖華來說,面對擔保行業這樣的漂亮數據可能樂不起來。目前浙江的擔保行業的利潤還主要來自于保費,相當于擔保金額的2%不到,甚至更低。而相對于不算高的保費卻承擔著巨大的風險,“只要一筆貸款出現問題,擔保行就會元氣大傷。” 為此《中小企業促進法》第十二條里規定了“國家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第十三條規定了“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用于中小企業的創業輔導和服務,支持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等”。 但是《浙江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草案)》里原來要設立的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沒有了,變成了“省級財政預算中,應該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其使用和管理辦法,由省財政部門會同省中小企業工作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資金支持”。 一字之差,效果可能很大不一樣。“資金是消耗型的,而基金意味著穩定和持續的投入。”一位官員告訴記者。 草案里惟一提到的對擔保行業的財政支持是“對符合國家規定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再擔保機構按規定報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對其從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經營業務的收入,可以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減免政策。”但對于愛華這樣的小型擔保企業來說,這項稅收減免政策能不能夠獲得,專家尚有疑問。 而吳家曦告訴記者,“擔保行業的風險主要在企業上。所以浙江省今年除了成立省信用和擔保協會外,還將繼續實施中小企業成長計劃,三年萬家小企業培育計劃,為擔保行業提供優質擔保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