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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公司全面整改 黑龍江高院給出3大建議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30日 10:17 21世紀經濟報道

  見習記者 蔣云翔

  本報記者 蔣云翔

  北京報道

  四家資產管理公司191名責任人被開除、降職、警告或罰款,40起審計中發現的各類違法犯罪案件線索移交有關部門立案查處。

  3月29日,國家審計署發布了2006年第1號審計公告——《200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糾正結果》,其中以1600余字的篇幅談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情況。資產管理公司在2004年“審計風暴”之后采取的整改行動,第一次較為完整地出現在公眾視野之中。

  “問題基本得到糾正和處理”

  審計署公告披露,銀監會、財政部等部門已在過去一年中,進一步加大了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的監管力度。針對審計反映東方資產管理公司采取虛報人數等手段獲取財政資金用于職工獎勵和福利的問題,財政部專門下發了《關于加強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人員費用管理的通知》進行規范。

  審計署認為,在2004年的“審計風暴”過后,“審計出的違法違規問題基本上已得到糾正和處理”。

  比如,華融公司對審核不嚴、違規收購不良資產問題,已采取資產保全措施,同時與工行聯合開展資產清理和處置工作,回收資產;對違規低價處置不良資產問題,已在系統內進行通報,并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信達公司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逐一進行核查,多次強調必須逐條整改,嚴格執行審計決定,認真落實審計建議。在審計過程中先后派出8個檢查組到有關辦事處進行核查,做到邊核實、邊糾正、邊整改。

  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在處理審計報告暴露出的相關責任人之外,還加強了對不良資產處置流程的控制。“審計結果出來后,客觀上對我們內部的制度建設有很大的促進。”一家資產管理公司總裁辦公室人士坦言。

  華融公司在總公司和辦事處成立了兩級內部控制委員會,定期研究、分析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辦法和措施。東方公司加大內部審計工作力度,在常規審計基礎上,對重點業務、重點項目、重點區域開展審計。

  此外,資產管理公司還根據審計結果修訂了內部的規章制度,防范風險。華融先后制定和修訂規章制度100多項,長城公司先后制定和修訂了30多項制度和規范性文件,東方公司對183項規章制度進行了全面清理和修訂。

  黑龍江高院三條建議

  在力促不良資產處置方式升級的道路上,國家部委不是唯一的推動力,一些在國有不良資產處置經驗較為豐富的省份也在努力推動資產管理公司更好地扮演自己的角色。

  3月28日,黑龍江高級人民法院的一位內部人士稱,就在前一天,該院向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哈爾濱辦事處發出了司法建議書(下稱“建議書”),對資產資產管理公司提出了三條建議。

  盡管視角與國家部委有所不同,但在司法實踐中,黑龍江省高院發現的問題與各部委相同——資產管理公司將數額較大、履行幾率較高的金融債權低價轉讓,這是建議書中提到的第一個問題。

  黑龍江省高院在審理涉及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的案件中發現,部分資產管理公司以轉讓方式處置債權時存在轉讓價格過低,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問題——例如該院審理的一個案子中,某資產管理公司轉讓的債權數額為2600余萬元,轉讓價格為240萬元,但該院發現,債權轉讓后債務人立即履行了其中1000多萬元的債務。

  建議書提到,有一些案件的債務人是地方政府或者是一些較有實力的大企業,涉及的債權轉讓金額動輒上百萬,甚至上千萬,這些債權都轉讓出去了。其實這些債權通過訴訟或其他方式回收的可能性是比較大的,資產管理公司因此失去了高額回收現金的機會。

  針對此類情況,省高院建議資產管理公司在處置不良資產過程中,不能簡單地“一售了之”。要根據債權的具體情況,合理選擇自行追償、單項轉讓或者打包出售等不同處置方式。不宜為了追求處置進度,將實現可能性較大的債權打包出售,而應盡可能自行追償,實現債權收益最大化。

  建議書提到的第二個問題是資產管理公司沒有嚴格履行不良資產轉讓程序。

  黑龍江省高院在案件審理中發現一些債權轉讓項目存在價值評估有失公允、轉讓程序公開透明度不夠,甚至將債權出售給金融機構人員或者評估人員等關聯交易問題。

  另外,在案件處理過程中,黑龍江省高院發現債權轉讓拍賣程序存在評估隨意以及內幕交易等問題。

  黑龍江高院建議資產管理公司要利用“那些覆蓋面廣、影響力大的廣播、電視、報紙、網站等新聞媒體,……盡可能地擴大競標、競買人范圍”,同時應該實行利害關系人回避制度。

  最后,針對債務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金融債權的處置,黑龍江省高院建議資產管理公司要加強與債務人的溝通協調,采取穩妥的資產處置方式來提高資產處置效率和實現國有資產的合理流動,保障國企改革順利進行。

  在處置方式上,黑龍江省高院建議要力求通過由債務人回購、債轉股、資產和債務重組、委托經營等多元化處置方式,盡可能與債務人達成最佳的資產處置方案。

  黑龍江省高院一位人士稱,黑龍江省高院計劃就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出現有關問題發出三份司法建議書,這是其中的第一份。第二份也將發向資產管理公司,建議資產管理公司在處置不良資產過程中如何完善有關程序,以提高回收率,維護自身權利,第三份將發往政府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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