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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局新聞發言人:個人參與融資造林須謹慎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30日 07:35 京華時報

  本報訊 (記者 侯艷) 近來,部分群眾就某些公司在社會融資造林是否符合政策咨詢國家林業局。昨天,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曹清堯提醒群眾注意托管造林的風險。

  曹清堯表示,國家鼓勵各種社會主體跨所有制、跨行業、跨地區投資發展林業。投資林業能夠產生效益,但收益與目前社會上某些公司的承諾和宣傳是有差別的,也有一定風險,投資者一定要謹慎行事。曹清堯同時提醒,林權證必須由縣以上人民政府發放,林權證
不等于采伐證。

  《京華時報》(2006年3月30日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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