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0月26日獨家刊發報道《藥品走私黑手伸進病房———珠江醫院使用走私藥品調查》,對廣東省珠江醫院兒科涉嫌違法使用走私藥品進行了披露,社會各界反響強烈,并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重視。11月25日,珠江醫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對這一事件的調查結果。
調查認為,珠江醫院兒科副主任、副教授朱為國存在以下錯誤:一是違反醫院的醫療規章制度,私自介紹病人家屬找王華外購藥品,并違反學校和醫院規定私自使用了病人家屬
的外購藥品;二是沒有嚴格按標準和規定收取骨髓費用,私自收費和私自向患者多收費共8000元;三是收受患者家屬“紅包”3999元,違反了醫德醫風的管理規定。醫院同時通報了對朱為國的6項處理決定:
1.免去朱為國兒科副主任職務;
2.按照相關規定,延遲其申報技術職稱(正高)資格年限一年;
3.報請上級醫療主管部門批準,停止其醫療執業活動半年,待批期間停止其處方權;
4.沒收其私自收受的“紅包”3999元,并按2倍進行處罰,計7998元;
5.因私自介紹病人家屬外購藥品共約15萬元,嚴重違反醫院管理規定,一次性罰款5萬元;
6.退還向患者家屬多收的骨髓費和“紅包”。
對此,廣東省當地多家媒體紛紛以《“紅包醫生”免職停業罰款五萬多》、《醫院重罰:停職罰款5.7萬元》、《廣州醫院首次嚴懲權威專家私用假藥》等為題進行了報道。廣東省衛生廳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是該省醫生違規中最為嚴厲的處罰之一。但這一結果卻不被死者家屬認可,曾女士說:“珠江醫院在媒體上公布的調查結果,我們認為避重就輕!啊t包’在我們看來是很小的問題,我們家屬最關注的是,用藥對我們小孩會產生什么樣的不良后果。第二就是朱為國讓我們購買這些藥品,他從中獲取了多少的非法利益,這是我們最關心的問題,他們卻避而不談!币虼,這一結果引出了患者家屬更多的疑問。
疑問之一:
“朱為國勾結不法藥商王華販賣假藥牟取暴利”為何難認定,此舉究竟違規還是違法。
據當地某媒體報道,院方稱:經查,2005年4月至5月期間,朱某在為患者棟棟、黃某進行骨髓移植手術中,使用了“馬利蘭”、“安道生”、“氟達拉賓”等多種化療和抗排斥藥品。兩患者家屬分別從朱介紹的藥商王華(真實身份不詳)處購買了12萬余元和4萬余元的上述藥品。經調查組核實,香港某大藥房的老板承認,確實有一個“王先生”多次到藥房購買過上述藥品,但否認王華是該藥房的員工,也拒絕提供王華在藥房購藥的具體數量。調查中朱某否認收受“回扣”。由于患者家屬反映問題的證據鏈中的關鍵人藥商王華目前尚未找到,朱某是否收受走私藥品“回扣”還難以認定。但朱私自介紹病人家屬找王華外購藥品并私自使用了病人家屬的外購藥品,屬違規。
對此,曾女士回應說:“王華的出逃跟珠江醫院有很大的關系。早在8月31日,南方醫科大學、珠江醫院就知道我們的舉報,也正式介入調查了,但在9月11日,他(王華)還到醫院給東莞的一個小孩送了5支兩性霉素B,這中間王華還經常出入珠江醫院。后來,調查組竟然讓朱為國去通知王華來主動接受調查,那王華能不逃跑嗎?”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有關人士告訴記者,朱為國的這種行為毫無疑問是違反了《藥品管理法》,沒什么可爭論的。據悉,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已派出調查組就此案進行調查。
疑問之二:
外購、使用走私藥品共約15萬?收取紅包3999元?
患兒小希(已去世)的母親何女士對此提出異議:15萬元只是曾、李兩家的,僅我們家就花了18萬多元,還有其他孩子呢,為什么院方提都不提?
何女士介紹,小希此次骨髓移植手術費用80多萬元,其中外購藥高達18萬元,都是朱為國聯系王華送來或介紹購買。同時,她也像其他家屬一樣,“按照慣例”給朱為國送了5000元紅包。
疑問之三:
醫院涉嫌夸大手術成功率誤導患者家屬。
患兒小希的母親何女士對記者說:“我們在醫院八樓的宣傳欄上看到,朱為國的骨髓移植手術的成功率很高,可以達到80%以上。在我小孩手術期間,他的宣傳換了新版,說他的骨髓移植成功率更高,達到93%。其實在小希住院這半年時間,我親眼目睹的已經去了5個小孩,為什么成功率反而提高了呢?”
根據有關患者家長提供的資料顯示,2004年7月至今,在南方醫科大學珠江醫院兒科,接受朱為國施行造血干細胞移植的15個患兒,其中有9人幼年夭折,2人植入干細胞失敗,3人好轉出院,另一患兒則在術后兩個多月時出院,被院方稱之為“算是自動出院”,尚無法確定手術是否成功(據了解,接受骨髓移植的患者,術后最少4-6個月才有可能出院)。
在記者10月份保存的珠江醫院網站上對朱為國的介紹中,有這樣一段文字:“至今已完成80余例兒童造血干細胞移植,治療疾病包括白血病、地中海貧血、淋巴瘤、紅斑狼瘡、糖尿病等,成功率達87%;是國內兒童造血干細胞移植數量最多、成功率最高的專家!
發稿前,記者再次登陸珠江醫院網站,有關朱為國的內容已不見蹤影。
《市場報》(2005年12月21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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