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乘客違章使用老人儲值票、學生票卻逃避處罰
兩名違章使用地鐵特種票(老年人票、學生票)的乘客,在賴了8個月時間不交罰款的情況下,被地鐵公司向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記者昨日從地鐵公司獲悉,相應罰款已執行到位。這是地鐵公司首次通過法律程序,對違章使用地鐵特種票的行政處罰案件予以強制執行。
違章使用特種票拒交罰款
據地鐵公司透露,2004年12月13日,乘客莫某在地鐵二號線中大站違章使用老人儲值票,被地鐵公司工作人員(即《廣州市地下鐵道管理條例》<下稱《條例》>的執法人員)查獲。2004年12月25日,乘客范某在地鐵二號線越秀公園站違章使用學生票被查獲。執法人員根據《條例》第十八條和第二十七條向兩人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和《罰款繳款通知書》,分別對兩人處以80元的行政罰款,但兩人既沒有按照《罰款繳款通知書》的要求到建設銀行交納罰款,也沒有提出復議和行政訴訟。
在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15天內,地鐵公司向該兩名乘客發出了催款通知單,但對方仍拒不交納罰款,而抱著僥幸心理一拖了之。
今年8月22日,作為《條例》的執法主體,地鐵公司向越秀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并被受理。10月19日,這兩起行政處罰案件的罰款最終執行到位。據執行法官介紹,兩名乘客不但被分別強制交納80元的罰款,還分別承擔了50元的執行費。
地鐵公司加強查處違規乘客
地鐵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這兩起案件的強制執行成功,盡管數額并不大,卻有標志性意義。個別市民抱著僥幸心理,違章使用老人儲值票和學生票,是違法違規行為,理應受到法律的制裁。目前,地鐵公司已進一步加大對違規使用車票的查處力度。
據了解,在每天幾十萬名乘客中,只有極個別人違章使用車票。地鐵公司呼吁,請每位乘客自覺遵守地鐵乘客守則,文明搭乘地鐵。市民如發現有人違規使用車票(刷卡出站時,閘機顯示屏會顯示乘客使用車票的種類),應加以制止或向車站工作人員指證,維護廣州市民的文明形象。
特種票使用規定 中小學生儲值票
1.使用范圍:廣州市內中小學校學生、中專學校學生、技工學校學生、職業學校學生可使用中小學生儲值票,身高超過1.1米的廣州市學齡前兒童可使用中小學生儲值票。
2.中小學生儲值票須與有效學生證件同時使用(身高超過1.1米的廣州市學齡前兒童除外)。
老年人儲值票
60-65周歲(不含65歲)老年人可憑有效《廣州市老年人優待證》購買。老年人儲值票須與《廣州市老年人優待證》同時使用。(編輯:劉洋)
作者:金羊網徐靜 常青 習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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