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9日國務院第9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7月9日溫家寶總理簽署了國務院第440號令發布,定于200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生產許可證工作的一個里程碑,也將對全面提高我國工業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產生深遠的影響。
7月24日,國家質檢總局副局長王秦平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
例》的出臺和實施工作接受了記者專訪。
王秦平首先介紹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制度的發展歷程。他說:“1984年4月國務院頒布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試行條例》,以行政法規的形式正式確立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20多年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對于保證直接關系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金融安全、通訊安全、勞動安全、生產安全和公共安全等重要工業產品的質量安全,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現在,經過長期不懈的努力,許可證條例正式出臺了,生產許可證工作將進入一個全新的發展時期。貫徹實施生產許可證條例,將進一步促進生產許可證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進一步促進全系統堅持依法行政、加強產品質量監管、加快觀念轉變和機制創新。”
他介紹說:“國家對重要工業產品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是典型的行政許可事項,不僅關乎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關乎國家經濟的穩健發展,更是與行政相對人的切身利益直接相關。這次條例的修訂總結了20多年來的寶貴經驗,確立了食品安全、人身財產安全、金融安全、通訊安全、勞動安全、生產安全和公共安全等幾個方面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發證范圍,明確了生產許可證工作遵循科學公正、公開透明、程序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則,規范了生產許可證工作的調整范圍、實施主體、發證程序、許可條例等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的相應內容,對簡化生產許可程序、提高辦事效率和提供優質服務提出了明確要求,同時對實施生產許可的法律責任和強化監督做出了詳細規定。這些都是通過貫徹實施生產許可證條例,促進生產許可證工作,為民辦事。”
在談到貫徹實施生產許可證條例的重要意義時,王秦平說:“生產許可證制度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將國家產業政策等宏觀調控措施體現在生產許可的具體要求中。它既符合市場經濟要求平等、開放、法制、統一的本質特征,又符合市場經濟需要政府制定完善的市場規則、維護市場秩序穩定的外部要求,有效加強和發送了政府對經濟運行的宏觀調控。”
“貫徹實施生產許可證條例,是促進依法行政的重大舉措,是建立權責一致機制的重要內容。”王秦平強調說:“條例規定,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應當遵循科學公正、公開透明、程序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則,要求執行許可條件、許可程序、實施結果必須公開,要求執行許可信息、監督檢查信息必須共享,執行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必須向社會公告和聽證,明確規范了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中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詳細規定了哪些必須做、如何做。這些規定,既有利于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者明明白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也有利于保障相關當事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有力促進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嚴格依法行政。”
他表示,生產許可證條例在賦予行政主管部門許可權、封存權、扣押權、處罰權等權力的同時,對違法設定生產許可條件,該受理的申請不受理,該通過的審查不予通過,故意刁難企業,對獲證產品不按照要求進行監督或者監督不力,都規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和行政責任。這些明確的責任規定和要求,一方面確保了行政許可權和責任的統一,強化了許可監管責任,促使行政許可部門提高責任意識,盡心盡職履行職責,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行政機關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因此,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一定要充分認識貫徹實施生產許可證條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增強自覺性和主動性,真正把貫徹實施這項法規,作為履行職能的一項重要職責,作為法制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作為推動質檢工作的強大動力,切實抓緊、抓實、抓好。
作者:本報記者 夏文俊
(來源:本站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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