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發布的《福建省首屆旅游消費滿意度調查報告》顯示:福建近九成消費者選擇旅行社出游,但逾六成消費者在旅游過程中曾有過不愉快的經歷。
據介紹,該調查活動由福建省消費者委員會等單位主辦,福建之窗網站、福州市旅行社協會協辦。
調查反饋顯示,有87%的消費者曾經有過選擇旅行社去旅游的經歷,其中有42%的消費者表示在選擇旅行社時最看重旅行社的服務質量。調查顯示,旅行社在合同條款的履行上達到了85%,這反映出旅行社在不斷提高誠信度。但是,消費者的反饋顯示,超過半數的旅行社還是存在服務質量問題。其中,最突出的一點就是服務項目與廣告不符。調查顯示,現在許多旅行社為了招攬客源,肆意擴大宣傳,誤導消費。
與此同時,64%的消費者在旅游過程中曾經有過不愉快的經歷,其中旅游服務標準降低和擅自增加旅游費用各占了42%和36%,這些原因主要是由旅行社造成的。但是出面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消費者卻只有四成左右,絕大多數消費者都是以一種自認倒霉的心態來對待的,只有兩成的消費者向旅游企業和有關部門投訴。
根據調查顯示,旅游三大環節即景區、酒店、旅行社成為投訴焦點。投訴景區內的配套設施不夠健全的占了投訴的12%;投訴景區內的服務設施存在宰客、拉客和無序競爭現象的占24%。11%的消費者對于酒店的投訴焦點在服務質量上;14%的消費者反映酒店的配套設施不齊全。有14%的消費者對旅行社的投訴集中在產品的真實性、無序競爭、產品壓價、縮水等問題上。(編輯:石淼)
作者:新華網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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