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種叫做孔雀石綠的東西引起了媒體和社會公眾的極大關注。孔雀石綠,這種聽上去比“蘇丹紅”還好聽的東西,卻能給人帶來更為嚴重的健康危害。6月30日,《河南商報》一篇題為《食品安全再拉警報孔雀石綠毒浸鮮魚》的報道甫一見報,孔雀石綠便被稱為“蘇丹紅第二”,迅速“綠”遍大江南北。
巧合的是,與蘇丹紅的成名歷程一致,孔雀石綠也是最先被英國人“發現”的。據英
國《星期日泰晤士報》6月5日報道:“歐洲再次響起食品安全警報,英國一家知名的超市連鎖店出售的有機鮭魚體內被發現含孔雀石綠,有關方面將此事迅速通報給歐洲國家所有的食品安全機構,發出了繼‘蘇丹紅1號’后又一食品安全警報。英國食品標準局發布消息說,任何魚類都不允許含有此類致癌物質,新發現的有機鮭魚含有孔雀石綠的化學物質是‘不可以接受的’。”
事實上,今年3月8日,重慶市水產技術推廣站水產檢疫隊就曾在渝中區西三街水產交易市場查獲600多只含有致癌藥物孔雀石綠的甲魚。而同時也有媒體報道稱,一些地方在鰻魚制品中也檢出了孔雀石綠。這似乎說明,國內相關政府部門的工作并不總是走在國外同類政府職能部門或組織的后面。但是,與“蘇丹紅”事件一樣,“孔雀石綠”事件暴露出的主要問題并非食品安全方面的監管問題,而是對類似于“蘇丹紅”和“孔雀石綠”這樣的危險品的市場監管問題。
據了解,孔雀石綠是一種帶有金屬光澤的綠色結晶體,又名堿性綠、嚴基塊綠、孔雀綠,既是殺真菌劑,又是染料。長期以來,漁民都用它來預防魚的水霉病、鰓霉病、小瓜蟲病等,而且為了使鱗受損的魚延長生命,在運輸過程中和魚存放在池里時,也常使用孔雀石綠。科研結果表明,孔雀石綠在魚體內殘留時間過長,具有高毒素、高殘留和致癌、致畸、致突變等副作用,鑒于此,許多國家均將孔雀石綠列為水產養殖禁用藥物。我國于2002年5月也將孔雀石綠列入《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化合物清單》中。但是,因為其價格便宜,而且其治療水霉病等的功效是其他藥物所“不能替代”的,所以利益的驅動使得孔雀石綠并沒有退出漁業市場。
“孔雀石綠”顯然并不是一個新問題,而是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而且國家并不缺乏相關的規定。雖然有“蘇丹紅第二”之稱的孔雀石綠的危害性極其嚴重,國家明令禁止作為獸藥出售,但許多地方藥店卻能夠長期偷偷出售,而許多漁民也能夠長期使用,這的確令人反思。
有關專家表示,導致孔雀石綠被大范圍使用的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一些養殖戶、魚販貪圖其價格便宜,受利益驅使冒險偷偷購買;二是在治療水產品水霉病方面目前確實很少有比孔雀石綠效果好的藥物可供選擇。因此,在建議加緊研制防治水產品水霉病的無毒高效藥物的同時,一些專家疾呼,在全國范圍內嚴查孔雀石綠已經刻不容緩,相關部門應硬起手腕,從源頭上阻斷孔雀石綠向水產市場流散。
一些不法藥販和貪圖眼前利益的漁民雖然是事件的直接制造者,他們應該受到社會的譴責和相應的制裁,但是,從更為長遠的角度看,僅僅加大對“孔雀石綠”的查處力度,還不能算是最“源頭”的解決問題的辦法。剛走了“蘇丹紅”,現在又來了個“孔雀石綠”,以后會不會再來個什么“黃”或什么“黑”呢?
“孔雀石綠”問題的長期存在說明,對待與食品安全相關的化學制品和藥品監管問題,某些地方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一方面缺乏相應的主動性和預見性,另一方面,在日常監管過程中,手段和目的都過于簡單,相應的安全警報發布機制(預警機制)并不健全,同時,也缺乏與本地及其他地區相關機構和媒體的溝通協調,從而即使能夠發現問題,也只停留在局部和地區的認識層面,認識不到問題很可能是普遍性的和全國范圍的,而且是相當嚴重的。
安全意識不夠,監管思路和監管手段單一,存在諸多執法空白,這才是問題的關鍵。只有解決了監管方面存在的問題,才有可能保證控制源頭,將問題解決于萌芽狀態。
作者:胡立彪
(來源:本站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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