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從銀行取錢時被給付假幣,包頭市民王定為此將銀行告上法庭。7月14日,這起儲戶起訴銀行的存款合同案將在包頭市青山區人民法院開庭。
王定:6張50元人民幣3張是假的
據王定介紹,5月22日他從中國工商銀行包頭分行青山區支行幸福南路儲蓄所取了200
元錢,為4張面值50元的人民幣;5月27日從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包頭分行青山區支行文化路儲蓄所取了300元錢,為兩張面值100元、兩張面值50元的人民幣。當日,他將兩張100元的人民幣交了有線電視費156元,找零44元。6月2日,他到早市用一張50元人民幣買東西時老板拒收,稱是假錢。他拿著手中的6張50元人民幣到一儲蓄所檢驗,營業員告訴他有兩張是假幣。
為落實假幣來源,他找到工商銀行幸福南路儲蓄所,負責人讓他看了兩次錄像,確認他在5月22日取了4張50元人民幣,但聲稱并未發現支付的是假幣;而建設銀行文化路儲蓄所負責人也稱已審查過錄像,未發現有假幣的證據。
6月7日他再次到早市買東西又發現了一張假幣。
6張50元人民幣有3張是假的?這讓王定想不明白,難道從銀行取出的錢都不能確保是真的?他產生了到法院打官司的念頭。
到銀行取錢時可以看到柜臺上都有“當面點清”的告示,儲戶離開柜臺幾天后才稱發現假幣,這期間錢會不會被調包?怎樣確認自己手中的錢是從銀行取出的?為了這起官司他不知費了多少心思。王定告訴記者,他通過網上查詢得知:目前全國因假幣狀告銀行的案子最終均以儲戶敗訴而告終,他打這個官司就是希望引起社會的關注。
銀行:當面點清,出門后概不負責
7月11日,記者采訪了中國工商銀行包頭分行個人金融業務部的高經理。高經理說,從專業的角度說,識別假幣是銀行員工特別是柜員最基本的業務,只有經過嚴格的識別假幣能力的培訓才能上崗。人、驗鈔機雙重檢驗更加確保了銀行不會收回假幣,阻斷了假幣的流入環節,這樣就不會有假幣出現在支出環節。但這也不是絕對的,不能排除有個別業務素質差的柜員將假幣拿來調包,而這則屬于職務犯罪。銀行從管理的角度采用監控系統,全天候監控每個柜員的工作,以杜絕類似事件的發生。
另外,根據銀行“當面點清,出門概不負責”的規定,柜員在付錢時都會提醒儲戶當面點清,如果儲戶當時發現確有假幣完全可以核實,一旦儲戶離開銀行,離開監控系統,銀行就不再為錢的真假負責。
對于儲戶離開銀行幾天后再回來找銀行稱被支付假幣,他個人認為,可能有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通過其它途徑獲取了假幣而誤認為是銀行支付的,也有可能是別有用心的人在調包,這樣的事情也曾發生過。同時,銀行的監控系統可以監控到柜員收支多少張、面值為多少的人民幣,但很難監控到每張人民幣的號,這樣,在儲戶離開的情況下就無法確認他手中的錢是否是從銀行取出的。
高經理最后表示,打擊假幣犯罪是公安機關、銀行以及每個人的共同責任。從銀行的角度來說,會通過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而作為個人,也應該提高自己識別假幣的能力,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包頭分行辦公室的一位張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儲戶離開監控系統后就很難確認假幣的來源。對王定起訴銀行一案,如果王定敗訴,銀行將會起訴他。(編輯:盛秀華)
作者:內蒙古晨報趙淑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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