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日高溫酷暑考驗食品安全。7月12日,上海率先出臺《上海市集體用餐配送監督管理辦法》,關注盒飯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發生。
《辦法》包括三方面內容:明確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責任、集體用餐單位的責任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職責。
據統計,目前上海市向除學校以外的單位供應盒飯的合法經營者180余家,日生產能力25萬份。
由于盒飯膳食從烹調到食用有一段間隔期,還需經過分裝、分送等環節,其中任何一個環節操作的不規范,都可能引發食物中毒。據了解,2004年上海市因食用不潔盒飯引起的集體性食物中毒事件13起,385人因食用盒飯發生食物中毒。
《上海市集體用餐配送監督管理辦法》將于8月正式實施。它不僅對集體用餐生產單位設定了一系列行為規范,對集體用餐單位也明確了用餐安全責任,特別是規定了單位責任人的管理責任、參與分餐人員的衛生責任、單位員工的舉報權等。
據悉,《辦法》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未按照要求配備專職衛生管理人員、食品衛生檢驗機構或者檢驗人員,未按照規定建立臺賬制度,以及擅自改變集體用餐膳食的生產加工工藝或者擴大生產加工數量等行為,以及對集體用餐單位向無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的生產經營單位訂購膳食,參與膳食分裝、發放的人員未進行健康檢查并取得合格證明,以及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隱瞞不報、謊報或緩報的行為設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同時,《辦法》還鼓勵上海市符合要求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積極拓展集體用餐市場,實現集體用餐生產經營的規;彤a業化。
作者:陳恃雷 孫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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