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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消保委發(fā)布警示 選培訓學校須防霸王條款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2日 15:19 中國消費網

  暑假是培訓機構開班最熱鬧的時期,媒體鋪天蓋地的“暑期招生”廣告吸引了大量學生和市民報名培訓。為提醒消費者避開陷阱,昨天,市消保委發(fā)布了今年的第8號消費警示:選擇培訓學校要慎重。

  上月中旬,“環(huán)亞西文”英語培訓機構淮海路培訓點一夜間關門大吉,致使500多名學員追討學費未果的事件,引起各界關注。市消保委指出,其中暴露出的“合同公章與培訓機
構名稱不符”、“上課5日后不退學費”等不平等格式條款的問題值得引以為鑒。

  市消保委提醒:留意培訓機構開具的發(fā)票上所蓋公章與辦學機構名稱是否一致,可以有效避免在發(fā)生糾紛時培訓機構逃避責任;發(fā)現如“任何情況不退費”的霸王條款,消費者應及時向工商或者市、區(qū)縣消保委投訴,對不能接受的合同堅決不簽。(編輯:盛秀華)

  作者:青年報劉昕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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