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花費每平米上萬元高價購買的住房,入住后卻發現小區綠地縮水、車位嚴重不足,甚至沒有固定的物業用房,業主們于是把給紫竹花園小區核發建設工程許可證的北京市規劃委員會起訴到了法院。記者昨天獲悉,這起劍拔弩張的115位業主“民告官”案,經過市一中院張杰法官的耐心釋法,最終出現了令人意外的一幕:聽完敗訴判決后,六七名業主代表一起走到法庭中央,向案件的承辦法官深深地鞠躬致謝。
王春雨等115名業主認為自己花費每平米上萬元的價格購買紫竹花園的房子,就是圖個能夠享受高檔社區的環境和服務。但是入住后他們卻發現,市規委在居住類用地上又許可紫竹花園公司建設一棟辦公樓,該辦公樓不僅擠占了小區的綠地,還減少了地面停車的面積,業主們認為市規委給紫竹花園的開發商核發的規劃許可證系違法行政,依法應予撤銷。
而市規委和紫竹花園公司則稱,業主們所稱的“違規辦公樓”實際上就是物業管理用房,紫竹花園并不存在以違規辦公樓擠占綠地和車位以及沒有固定的物業管理用房的問題。
法院查明:1998年12月31日,紫竹花園公司經申請取得的市規委核發的規劃通知書上表明,紫竹花園規劃設計的車位數量是1083個,其中地上130個,地下953個;綠地率36%。2000年9月20日,紫竹花園公司經市規委核準調整了一次設計方案,調整后的小區車位數量為1060個,其中地上減少到80個,地下車位增加到980個,綠地率依舊是36%。調整后的規劃方案還包括以物業管理用房的名義,在紫竹花園西區建設一棟3層辦公樓。
法院認為,紫竹花園小區的設計方案雖然經過調整,但是調整后的小區綠地率并未改變,車位數量仍超出北京市關于停車場庫配套指標的規定,所以市規委對調整后設計方案的審定符合法律規范。
宣判之前,張杰法官把情緒激動的當事人請到法院的休息大廳,在環境優雅、氣氛舒緩的休息廳里為當事人進行“釋法”。當張杰法官為業主代表端來冒著熱乎氣兒的香茶時,王先生等業主代表感激地說:“這是我們第一次喝上法官給我們端來的茶水,我們太感動了。”經過一個多小時講解法律知識,王先生等業主代表拿到敗訴判決后說:“我們的上訴請求雖然被法官駁回了,但是我們輸得明白,并且知道了今后該如何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編輯:王海蘊)
作者:北京青年報李罡 郭京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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