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光明之后,河北著名牛奶品牌三鹿也陷入早產奶的丑聞。前天下午,天津河西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執法人員在“三鹿酸牛奶”批發點內一舉查獲了近900箱涉嫌超前標注生產日期的酸牛奶。
昨日,河北三鹿集團總部公關傳媒部一男士表示,負責媒體采訪的崔部長外出不便接受采訪,他對該事一無所知。傍晚,三鹿集團質量管理部崔先生主動致電表示,三鹿產品的
生產日期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來執行的,不屬于早產問題。但這種解釋同光明早產奶一樣也遭到了業內的質疑。
據悉,三鹿在廣州以銷售奶粉為主,液態奶尚未進入,所以廣州的消費者不必擔心。
900箱三鹿酸牛奶遭封存
據介紹,7月5日下午,天津河西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執法人員在一庫房內發現,“三鹿原味酸牛奶”生產日期赫然是2005年7月6日。拆開包裝箱后,里面一千克袋裝原味酸牛奶的生產日期也是6日。執法人員在司機提供的發貨憑證上確定這批酸牛奶是在本月4日發出的。質監執法人員指出,從現場檢查情況來看,這批“三鹿酸牛奶”已經涉嫌偽造生產日期。他們在正式立案調查的同時,還將近900箱涉案物品封存。
檢驗時間究竟要多長?
崔先生表示,三鹿產品的生產日期是按照全國食品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有關規定來執行的。他表示,殺菌乳、滅菌乳、酸牛乳、煉乳等產品的生產日期應將灌裝、封口、冷卻降溫后,以及需要繼續發酵的時間和檢驗時間計算在內。崔先生進一步解釋,“具體到本次事件,三鹿的產品從生產工廠到天津其實還處于檢驗的過程中,按照上述規定,以及我們檢驗結果公布的時間,我們的這批產品生產日期就標注到了7月6日”。
對此,廣東省奶協副理事長王丁棉表示,這僅僅是企業違規的“擋箭牌”罷了,需要多長時間檢驗根本沒有明確的規定;其次,對《產品質量法》釋義應當由國家質檢總局來進行解釋,行業協會無權解釋。(編輯:盛秀華)
作者:中新網任慧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