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6月份,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出臺了《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其中引人注目的是,河北將在全省食品加工生產企業中推出問題食品召回制度,存在嚴重質量安全問題的,將責令企業收回其產品,或由省級質量技監部門公告召回。
根據國家《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和《食品安全管理系審核指南》的規定,河北省要求食品企業對其出廠食品的消費者食用安全狀況要進行監控和評價,針對可能出現的食品
安全問題,將在必要時實施相應的預警防范機制和產品召回計劃,并對發生緊急情況時應急預案以及危害可溯性記錄系統、產品安全特性檢驗做出明確規定。同時還要求食品企業在所生產的食品的供應商管理、原材料采購控制到銷售的全過程中,對可能、產生或增長的所有生物、化學或物理危害進行識別、預防和控制,并將這些危害防治、消除或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
河北省除要求食品企業建立召回計劃外,對企業出廠后發生嚴重質量安全的食品,要求企業召回其產品,企業拒不召回的,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予以公告召回。
為加大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力度,今年河北省質量技監部門將強化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嚴格市場準入制度,加強對出廠食品的強制檢驗,進一步強化食品標準化體系建設,嚴格落實質量承諾書制度。凡不具備保證食品質量安全基本條件的企業,堅決不予發放生產許可證;建立生產企業出廠產品檢驗登記制度,凡未經檢驗的、檢驗不合格的產品,堅決不準出廠銷售;自2005年7月起,生產食品添加劑的企業要將符合添加劑的成分和含量報當地質監部門備案,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要向當地質量技監部門備案其食品添加劑、食品加工助劑使用情況。
作者:祁建平 徐曉萍
(來源:本站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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