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7月6日電 記者6日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了解到,目前我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主要存在四大難題。
一是醫療服務管理效力有限。雖然現階段醫療服務管理工作有所加強,但控制醫療費用支出不合理上漲的機制建設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目前醫療服務管理的措施還主要是加強日常監督檢查、簽訂協議、事后審查,管理效力非常有限,醫療費用上漲壓力仍然很大
。
勞動保障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加強醫療服務管理必須注重長效管理機制的建立。當前,醫療保險服務管理建立長效機制的重點是:要建立標準化管理的機制,盡快研究制定出入院標準、診療技術規范、用藥管理規范,并把這些標準納入協議管理的內容;要建立醫療機構共擔費用風險的機制。此外,還要建立動態監控和處理機制,利用醫療保險信息管理網絡,重點對醫療機構住院人次、人均費用、病種費用、住院天數進行動態監控,并把監控結果與監督檢查、信用等級評定和考核結算掛鉤。
二是基金管理成本高、手續繁雜。目前,雖然新舊制度實現了平穩轉軌,基金從總體上做到了收支基本平衡。但是,一些問題和矛盾已經開始顯現,譬如:基金管理成本高、手續繁雜,部分統籌地區出現了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當期收不抵支現象。
這位負責人表示,要通過完善醫療保險制度,使制度設計更加科學合理,操作簡便,易于銜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三是國有關閉破產、轉制企業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費用來源沒有明確穩定的渠道。
這位負責人表示,目前勞動保障部正在同有關部門協商,研究解決國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醫療保障及資金來源問題。同時,各地也要充分發揮主動性,不等不靠,積極協調,拓寬籌資渠道,探索可行的保障方式。對已破產無單位的退休人員,要明確政府責任,多渠道籌資。采取“保大病”的方式將其納入醫療保險。對正在實施破產的國有企業,要明確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參保政策、籌資標準和資金來源,將這些退休人員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一管理。
四是對部分人群缺乏制度性安排。當前,制度適用范圍雖然已從城鎮職工逐步擴大到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民工,但原公費、勞保醫療制度遺留的職工家屬和大學生的醫療保險問題還沒有相應的制度性安排,城鎮其他要求參加醫保的居民也越來越多。
這位負責人表示,要根據適應經濟所有制形式變化的需要,制定更具包容性的政策和更具靈活性的管理服務方式,逐步將各類從業人員納入醫療保險。(編輯:李旭波)
作者:新華社劉羊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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