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出境游的迅猛發展為旅游目的地經濟注入活力的同時,也大大促進了中國出境游經營業務的發展和成熟。最近3年中國出境游經營者的規模增長了10倍,參與方式由政府計劃指定向市場充分競爭改變。
最新統計顯示,目前中國共有672家出境游組團社,經營者的規模達到2002年的10倍。去年全國出境旅游業務營業收入為184.03億元人民幣,已超過入境游,位列旅行社主營收入
的第二位,比2003年增長75.07%,增長速度居入境接待、國內旅游和出境旅游三大市場之首。
中國國家旅游局局長邵琪偉27日表示,隨著出境游經營者規模接連翻番,中國政府將規范市場經營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作為工作重點,加強對公民出境游市場的規范管理。邵琪偉說,通過全行業努力,將最終形成一個政府有效監督、行業誠信自律,秩序規范的出境游市場。中國將研究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多種手段,加強對出境游市場的治理和規范。
截至目前,中國在這方面的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從2000年起,國家旅游局在境內外同時展開了整頓治理出境游市場秩序的攻堅戰。2000年8月中國、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四國旅游部長召開會議,形成統一行動共識,開創了四國旅游部門聯手,境內境外共同治理的先河。
2002年國家旅游局、公安部、工商總局等六部委聯合開展了“旅游市場打假打非的專項整治”工作。2004年國家旅游局還與公安部聯手開展“春雷行動”,嚴厲打擊了一批非法經營、無證經營、變相經營的中介機構和外國駐華機構,為合法出境旅游的主渠道掃清了礙。
據統計,去年共受理出境游投訴726件,為旅游者理賠金額為165.8萬元。中國頒布的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從整體上強化了對旅游者權益的保護,包括對旅游者知情權、經濟利益、人身財產安全以及境外遇到特殊困難時的外交保護等。同時在出境旅游市場的監管方面,中國政府增強了對經營者的約束。國家旅游局調整了經營體系和管理格局,將管理重心下移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局,明確各省級旅游管理部門為本轄區出境游市場的第一責任人。至此,出境游市場基本形成國家、省、地級市三級監管體系。為了確保出境游健康、有序發展,中國旅游行業也創新了一些富有特色的管理辦法和手段,如“名單表”的推出和使用,確保了旅游團隊整團出入境的實施;為保護中國游客的利益,目的地國家或地區須“指定接待社”,由雙方國家旅游部門認可,并要求不得隨意更改行程和隨意增加自費項目。鑒于中國公民出境旅游多有語言障礙這一現實情況,國家旅游局強調實行“出國游領隊”的制度,并有專門的《領隊人員管理辦法》這一規章來規范組團社領隊的行為。(編輯:石淼)
作者:新華網錢春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