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著名經濟學家、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宏觀經濟研究院常務副院長劉福垣表示,購買住房并非工薪階層惟一選擇,租賃其實更為合理。從理論上分析,這也許是對的。但是,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情況。你在濟南、武漢租房可能更合算,但是在北京、上海租房能合算嗎?況且,為了打擊經濟適用房的“騙購者”,北京已經擬定對經濟適用房出租征收個人所得稅,這可能會使得北京高昂的房租進一步上漲。
據說當下中國房地產市場的高漲行情,就像是電影《指環王3》中的那個魔戒,哪個城市套上它,就舍不得摘下。確實,除了普通市民,房價上揚滿足了地方政府、房地產開發商、中介機構、來自國內外的游資等多方利益主體的需要。然而,是誰造就了房地產行業的繁榮?這種繁榮是真實的還是虛假的?是誰從所謂繁榮當中受益?誰應該補償利益相關者當中的受損一方?繁榮的房地產市場似乎給了我們答案,又似乎沒有。
回顧歷史可能會讓我們更清楚地看待現在。在中國第一波房產資源改革中,權力發揮了最大的作用。1980年以后的實物分房已經是以職務為主要分房依據了。當然,我們也許不必去責怪這些既得利益者,他們只是制度的受益者。
當既得利益者完成了他們的原始積累時,我們看到,當年英國跑馬圈地的故事便上演了。我記得曾經看到一位學者在一篇關于房地產市場研究的論文里面這樣說,“只要有動遷存在,總會有住房需要,而且是持續的、大量的需要。政府非常明白這一點,房地產商則非常明白政府!
當然,這其中也少不了給開發商提供貸款的銀行。而其中最大的得益者恐怕非地方政府莫屬了:GDP上去了,財政收入增加了,政績有了。當然還有那些在歷次尋租活動中被開發商們“活動”過的人。至于普通老百姓是否有房住,顯然已經被“淡化”了———房地產市場化了嘛,雖然你沒有分到房子,但是現在你可以買呀。當一些“合理”的邏輯被一些人反復傳頌時,另外有些人肯定要遭殃了。這就是現實。
分稅制之后,地方政府相應地就有了自己的利益和談判能力。他們拼命地在稅制之外增加自己的財政收入,增加提供本地公共產品的能力。一旦地方政府將經濟利益納入自己的目標函數,那么為了增加本地收入而采取種種手段干預市場經濟以致扭曲競爭的現象自然不足為奇,在房地產市場上結成的政府、開發商、銀行、中介機構的利益同盟就是最好的例證。
一個時期以來,“經營城市”的論調甚囂塵上,各地政府樂此不疲,把經營城市扭曲為政府通過出售城市資源而獲取資金收入。其實說“扭曲”,實在太婉轉,實際上就是“拆房子倒地皮”,從中牟利。這哪里只是“錯位”?
中國還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大多數人的收入還很低。對于這些人來說,超越實際的現代化可能并不是福音,而是災難。只講市場,不講社會公平和穩定,發展將不可持續。別忘了,社會的發展要“以人為本”,這個“人”包括富人,也包括窮人。過度繁榮的房地產市場背后是差距:收入的差距,身份的差距,意識的差距。學者口中的“差距”似乎是一個很中性的字眼,但是,對于普通市民來說可能就是不可估量的代價。顯然,房地產市場不是僅僅靠市場就能解釋清楚的。
管清友(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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