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對食品安全的監管力度,各地質量技監局積極采取措施以提高監管工作的有效性。對于不少農村的食品加工點,質量技監執法人員多數采取了查處取締的辦法。
筆者根據實際工作經驗認為,對于農村的食品加工點,僅僅依靠查處取締是遠遠不夠的。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農民生活的日益改善,他們對飲食生活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為了滿足農民飲食生活的需要,也為了尋找一些新的賺錢門路,一些“有本事”的農民便開始就地經營一些食品小作坊。由于他們資金短缺、技術含量不高、工作環境簡陋,再加上一些農民利用自家的庭院加工一些傳統的小食品,沒有辦理相關的工商、衛生、稅務等證照,所以,無論是做豆腐、粉條,還是做熟食、蒸饅頭,都很難達到食品質量衛生相關法規的要求,正因為如此,不少此類食品加工小作坊便被有關執法部門冠以“黑窩點”的罪名,予以查處取締。
筆者認為,對于農村的食品加工點,無論是證照不全,還是所加工的食品達不到標準,除了極個別屬于故意坑害消費者以外,絕大部分都不應該簡單地予以查封、取締。因為那樣做雖然簡單,卻會有損于農民的利益,一是從事食品加工的農民會失去賺錢的門路,二是農村消費者無法就近買到他們喜歡吃的傳統小食品。相反,對于這些農村食品加工點,倒應該從不同的角度予以扶持。因為一些農民就是靠加工小食品而賴以生存的。證照不全的,應及時地幫助他們領取相關證照,使他們合法經營;設備、衛生條件落后的,應盡量想辦法幫助他們籌集資金,協助他們更新設備,改善衛生條件。當然,對于技術、工藝不過關,檢測手段不完善的,還可以利用監督部門的技術優勢幫助他們進行技術培訓,簽訂委托檢驗協議,使他們所生產的食品盡快達到安全標準。
所以,無論是食品打假也好,其他執法也罷,還是應該多一些“人性化”,少一些簡單的機械執法為好。(來源:本站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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