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近30年歷史的北京汽車方向機廠因拆遷獲得2361萬元的巨額拆遷款,但如何分配這些錢卻引起了部分職工的強烈不滿。17名有股權的職工認為分配方案屬“暗箱操作”,他們不服企業私自處理拆遷補償款,將方向機廠告上了法院,請求法院判決現有拆遷補償方案無效。昨天上午,朝陽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昨天17名原告派出8名代表和代理人坐在原告席上。他們起訴的事實和理由是:方向機
廠于2001年10月25日改制為股份合作制企業。改制時,原告17人雖已退休,但都通過出資入股方式成為股東。2005年4月15日,該廠所處地區拆遷,共得拆遷補償款2361萬元。2005年4月4日,該廠在未經股東大會決議、未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的情況下,借股東大會名義,作出了《北京汽車方向機廠股東大會關于7:2:1分配方案的決議》、《北京汽車方向機廠拆遷補償方案》。在該決議及方案中,廠子擅列開支名目,決定將企業財產及巨額拆遷補償款按在職職工70%、退休職工20%、處理企業不良資產費用10%的比例不經清算而欲瓜分。
對于原告的起訴,該廠領導認為,分配決議前依法召開了股東大會,很多職工簽字同意了分配決議和方案。他們表示,其中的“7”主要用于職工解除合同補償。而原告稱方案內容的制定并未參考股東的意見,在職職工的70%應得款應該完全按照股權進行分配,而不應該用于解除在職職工合同的補償。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編輯:盛秀華)
作者:北京青年報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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