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6月20日,記者從河南省建設廳獲悉,近日,河南省建設廳對省轄市建委(局)1~4月份全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情況進行了通報,對33項存在質量問題的工程進行了不同程度的行政處罰,并通知要求相關單位限在6月底以前整改完畢。
據了解,今年以來,河南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進入省(市)重點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工地進行工程質量監督檢查,使全省的工程質量得到明顯的提高。從全省排查的14
00余項建筑項目來看,工程質量基本上處于受控狀態,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得到了較好的執行,工程項目參建各方的內部質量保障體系日益健全,質量行為進一步規范,尤其是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穩中有升。
但是,個別重點工程、開發區工程和廠區工程施工單位,無視政策和法律,游離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管以外,在施工過程中依然存在不嚴格執行法定基本建設程序和違反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規定的現象。對此,河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對焦南監獄、林州市建筑工程總公司、平頂山廣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具有不良施工行為的22個施工單位和主體責任人進行了不良記錄,對駐馬店市正陽縣房建公司、鄭州市正巖建設有限公司等11家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施工單位和主體責任人依法進行了行政處罰。
作者:記者 孫中杰 鄒小克
(來源:本站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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