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曾轟動一時的堅石詐騙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市一中院認定于波和蔡敏在經營堅石房屋租賃公司的過程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高進低出”、高額提成等手段,短時間內聚斂錢財,騙取了516人次房主和房客379萬元,然后卷款潛逃。法院認定的犯罪數額雖然比檢察院當初起訴的552人次、421萬元減少了一些,但是這點“微調”并沒有對兩個人的刑期產生過多的影響。最終市一中院以合同詐騙罪、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判處于波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蔡敏有期徒刑10年。
昨天早晨9點剛過,一位身材清瘦的中年婦女就在兩個女孩的陪同下走進市一中院第22法庭。那位中年婦女正是本案第二被告蔡敏的母親。
上午9點30分,于波和蔡敏被帶進法庭。于波顯得比開庭時瘦了許多,表情緊張而沉重。而長著一張娃娃臉的蔡敏依舊是趾高氣揚,剛走進法庭時還微笑著朝母親坐的旁聽席上看了一眼。當法官宣讀到“以合同詐騙罪和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判處于波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時,記者從側面注意到,于波此時用力眨了幾下眼睛,不知是在抑制自己的眼淚還是控制自己的情緒。而蔡敏聽完宣判之后,臉上的微笑和若無其事也一掃而盡。當法官宣布把被告人于波和蔡敏帶出法庭時,蔡敏紅著眼圈突然回身說:“我能跟我律師商量一下嗎?”宣判結束后,蔡敏的媽媽在兩個陪同女孩的攙扶下走出法庭,但是遲遲不肯離去。
記者對話被告人 于波當場表示要上訴
昨天宣判后,記者在法院暫看室門口采訪了于波和蔡敏。
蔡敏被帶出暫看室時和法庭上的形象判若兩人。出現在記者面前的蔡敏兩眼紅腫,氣氣哼哼。
記者:“你上訴嗎?”
蔡敏:“一定要問嗎?”
說完扭頭“噔噔噔”地走回了暫看室。
于波被帶出暫看室時雖然神情暗淡,但是思維依然清晰。
記者:“你是否上訴?”
于波:“我已經寫好上訴書了。堅石公司出現的問題責任不應由我負。我接手堅石公司之前公司就存在大量問題。當然我這樣說不可能讓別人理解!
記者:“那么你認為堅石公司給房主和房客造成那樣大的損失責任該由誰承擔?”
于波:“中介公司不是保險公司也不是國有銀行,房主和房客本身就應該知道從中介公司獲得收益的同時存在風險!
記者:“你自己認為應該在此案中承擔什么責任?”
于波:“我認為我只應在《公司法》規定的范圍內承擔責任,而不應該承擔刑事責任。”
最后于波為蔡敏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而感到對不起她。(編輯:盛秀華)
作者:北京青年報李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