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昨天提醒消費者,相關部門從未審批過有增高功能的藥品,所有宣稱有增高功能的藥品都屬于虛假宣傳。
針對媒體披露的有關哈佛代高樂虛假宣傳增高功能的事件,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有關負責人昨天提醒消費者,在廣告中出現藥品的治愈率、有效率,或者以一些專家、患者的形象做證明的,都屬于違法廣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將嚴格藥品審查制度,對篡改審批內容
的違法藥品廣告及時予以公示。消費者可以登錄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網站進行查詢。
保健品申注要現場核查
7月1日起,申請注冊的保健食品在樣品試制和試驗現場要進行核查。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于近日發布了《保健食品樣品試制和試驗現場核查規定(試行)》,明確了國產保健食品現場核查內容、國產保健食品現場核查程序等。該試行規定于2005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對于在2005年7月1日以前已經由衛生部、省級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檢驗機構正式受理試驗,但在2005年7月1日以后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申請注冊的產品,其樣品試制單位的生產資質核查只供審查時參考。
市工商局:四招識別假廣告
價值十幾元的普通“五維賴氨酸片”搖身變成“哈佛代高樂”、價格立馬暴漲,市工商局有關人士昨天就此提醒消費者說,“哈佛代高樂”的廣告在北京從未播放過,但消費者應學會識別此類虛假廣告,以免上當受騙。
市工商局提醒消費者說,保健食品、藥品類的違法廣告都具有一些“共性”違規行為,主要有四大表現:一是以消費者、患者、專家的名義和形象做證明;二是藥品廣告夸大功能、保證療效;三是醫療廣告夸大功能、保證治愈;四是保健食品廣告宣傳治療作用或夸大功能。
(編輯:盛秀華)
作者:北京娛樂信報劉圓圓 革繼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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