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同時允許控股股東增持流通股
中國證監會16日稱,近期國內A股市場持續低迷,一批上市公司的股價已經跌破其每股凈資產,部分上市公司已提出回購其流通股份的要求。為穩定證券市場,增強投資者信心,為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證監會16日發布《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從即日起允許上市公司回購股票。
對上市公司的回購申請實行備案制,證監會將不做實質性判斷,10個工作日內未提出異議的,上市公司即可實施回購;《辦法》也沒有對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條件做出硬性規定,完全由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根據二級市場的情況擇機回購,在操作上具有相當大的自主權。
同時,昨天還一并公布《關于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在股權分置改革后增持社會公眾股份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后,通過二級市場增持流通股。
這一辦法規定,實施股權分置改革后的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為避免公司股價非理性波動,維護投資者利益,維護上市公司形象,在公司股東大會通過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后的兩個月內增持社會公眾股份而觸發要約收購義務的,可以免于履行要約收購義務。(編輯:劉洋)
作者:北京青年報張旭東 毛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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