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電力報》報道,我國正式成立了高規格的國家能源領導小組,同時還在發改委內部組建一個能源辦公室。這個領導小組成立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進一步加強對能源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能源開發與節約、能源安全與應急、能源對外合作等前瞻性、綜合性、戰略性工作的領導。
能源安全的核心問題是保障能源長期、穩定的供給戰略的后面是能源安全,不同的能
源安全觀,會有不同的能源戰略。因此,非常有必要重新審視一下我國的能源安全究竟是什么。筆者認為,中國能源安全的核心問題是保障能源長期、穩定的供給,而且是在市場決定的、合理的價格水平上的供給。能源價格因管制過低,會誘導對能源的過度消耗,所以維持低價不是能源安全,國家能源產業的競爭能力也不是能源安全最主要的部分。至于國有能源企業的利益,更不應成為能源安全的內容。
在現代社會,能源已經成為家庭必需品,它的需求價格彈性很低,即使價格上漲了,需求也不會大幅下降。
另一方面,大部分能源資源都具有儲量有限、生產周期長、地域分布不均勻等特點,能源的供給價格彈性也很低,價格上漲的時候,產量也不會迅速增加。所以,一旦能源供求出現缺口,產量上不來,需求下不去,使供需缺口越來越大,能源安全就受到威脅。
資源約束和壟斷可能是中國能源安全的最大隱患在我國加入WTO以后,國際化程度大大提高,產品供給彈性過低主要受制于資源約束和壟斷。如果說資源約束制約了長期供給彈性、使供給不可能無限制地增加的話,壟斷就降低了短期供給彈性、使供給不能迅速增加?梢哉f,資源約束和壟斷可能是中國能源安全的最大隱患。
資源約束決定了中國能源必須走國際化道路,而壟斷則決定了中國能源必須走市場化道路,市場化和國際化是我國能源安全的根本出路,而且市場化是國際化的基礎。理論和實踐都證明,在充分競爭的條件下,生產者必須通過滿足消費者的利益才能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必須建立統一監管下的競爭性市場體系但能源市場又不是一個一般性的市場,因為能源產品還有其他一些特點:最上游資源是天然的,其所有權一般為國家擁有;產業鏈不同環節的競爭性不同,某些環節具有自然壟斷性;能源產品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動力之源,具有高度的戰略性;終端產品具有明顯的社會公益性。這些特點決定著能源供給既要走市場化的道路,又有加強宏觀管理和行業監管的必要。因此,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就必須建立統一監管下的競爭性市場體系。
在這個體系中,政府不僅要承擔制定法規、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市場準入和價格監管等職能,還要制定國家能源發展規劃、實施國家戰略儲備、建立資源開發風險補償機制、促進能源領域的國際合作等。對于向市場經濟轉軌的國家來說,政府還負有培育市場的重任。
在我國,上述政府職能實際上由多個部門分頭行使,缺位和越位、摩擦和低效率客觀存在,這也是國家成立能源領導小組和能源辦的一個重要原因。據有關人士透露,國家能源辦還只是個臨時的過渡機構,將來有可能成立新的能源管理常設機構。不管未來的機構是什么,我們都期盼它能以新機制、新思路、新人員履行新職能。
金三林(北師大經濟與資源管理研究所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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