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建行發言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從經濟角度看,對小額活期存款賬戶收費不是嫌貧愛富,而是讓銀行和客戶雙贏。從法律角度看,收費合法合規;無需舉行聽證會。(《人民日報》5月31日報道)
建行的解釋,看起來的確很美。因為通過新聞發言人的嘴,建行為我們描繪了一幅無限美麗的圖像:通過合理的收費,可以減少大量“睡眠用戶”,節約了銀行資源,減少客戶
等待時間,同時又提高了銀行的服務質量。果真如此,我們豈非得感謝建行的創舉?
但是且慢沉浸在建行為我們描繪的快樂畫面中。節約銀行系統資源,固然可以提高建行的效率,但建行的服務質量真的就會有令人欣喜的提高嗎?筆者表示懷疑。
說到服務,我們不妨看看下面的事實:在2004年10月,一份由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撰寫的《北京中外資商業銀行競爭力比較調研報告》顯示,中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位列倒數后四位。其中的建行,名次僅僅位列于排名最后的農行之前。一個缺乏競爭力的銀行,又能為我們提供什么樣的優質服務?
再一點,小額賬戶收費,銀行“贏了”是不錯的,但客戶“贏了”從何說起?雖說建行的收費并不是很高,但對客戶來說,收費就意味著付出成本。至于新聞發言人提出的深圳每人擁有7.61個銀行賬戶,那不是客戶的原因,而是銀行前期盲目攬儲造成的惡果。現在銀行意識到盲目攬儲的缺陷,這很好,但因此便采取收費的方式進行清理,便是將銀行應承擔的責任與成本轉嫁到儲戶身上,顯然不妥。
問題的關鍵在于,一方面,國有銀行仍然享受到政府的支持和一些體制內的好處,但同時,其在運作時卻完全按照商業化銀行的運營方式。這導致的結果是,一方面建行在深圳試點時,沒有考慮到極少數收入較低人群的利益;另一方面,每逢談起社會責任時,國有銀行便以商業化為借口進行敷衍。這顯然于情于理都說不通。
建行發言人說,建行上下會始終牢記為全國人民服務的宗旨。那么,在小額賬戶收費的案例中,建行哪一點體現出為人民服務的觀念呢?建行管理機構必須意識到,僅僅給出一個虛無縹緲的遠景描繪是不夠的,建行必須用實際行動證明自己。
王毅(沈陽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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