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商人楊昆兩年前申請的與趙本山名字諧音的“趙本衫”商標獲得了相關部門的認證,同時注冊成功的還有“張一摩”(諧音“張藝謀”)和“夢光美”(諧音“孟廣美”)等商標。他告訴記者,自己已經給這些商標開出價,就等中意的企業上門來“認領”了,“‘趙本衫’和‘張一摩’加起來至少值2000元萬人民幣。
繼謝霆峰、劉德華、彭麗媛等“星名”被“翻譯”成“瀉停封”、“流得滑”、“膨
立圓”并分別被用作止瀉藥、涂改液和豐乳霜的商標之后,輿論對這類“傍明星”的商標一直存在不少爭議。楊昆昨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則一再強調,自己想出來的這些商標和之前那些屬于“兩個檔次”:“我給商標起名字有我自己的原則———就是一定要在不影響明星本人形象的前提下起名字。比如給趙本山想諧音的時候,我就覺得我們不能把明星給吃了,所以一定不能改成一個跟食品相關的商標,但是把明星穿在身上還是可以的,所以我就決定把‘山’改成‘衫’。這幾天已經有浙江、福建、大連等地的服裝廠商跟我聯系了。”
至于對“張藝謀”的處置方式,他個人認為比較適合用于化妝品牌:“‘張一摩’,就是‘按摩’的‘摩’,廣告詞我也想好了———摩一摩,‘小豆豆’不見了;摩一摩,就像鞏俐、章子怡一樣亮麗……”
除了兩位男星,給香港主持人孟廣美的諧音商標也取好了,叫做“夢光美”:“一看就是一個化妝品的商標,我看好她在香港和內地的號召力。”
“你注冊的時候征求過這些明星的意見嗎?”記者問楊昆,他表示,早在兩年前就將此事告之過張藝謀及其經紀人,但對方至今沒有對此表態。至于趙本山和孟廣美,他表示申請注冊商標是兩年前的事情,直到最近才旁敲側擊地向趙本山的經紀人趙鋼提起過這件事,鑒于對方的強硬態度,他當時并沒有直接表明身份告之“趙本衫”就是他本人的創意,而孟廣美方面,則從來沒有支會過。記者從側面了解到,趙本山本人不會同意這種做法,在必要的時候,會對此事討個說法。
明星只能“啞巴吃黃蓮”?
自己的名字莫名其妙被人改頭換面拿去名正言順地買錢,明星們就真的吃定了這個“啞巴虧”?昨天,記者咨詢了律師和工商局商標事務方面專業人士的意見。
工商局:明星可以提出異議
據最先爆出“‘趙本衫’被1000萬叫賣”新聞的《遼沈晚報》首席記者陳琦巖介紹,最初發現這個新聞,就是因為看到楊昆在該報上登載的相關廣告內容。
為此,他特地咨詢了沈陽市工商局商標事務所工作人員劉開德,對方表示,國家工商總局對于商標的審批確實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對于某一國際知名品牌,如果有企業想通過諧音注冊商標,一般是不能通過的,但是其它諧音的注冊根據具體情況要區別對待,有的就可以注冊成功,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楊昆“發明”的這類商標就一定能站住腳,如果當事人對商標提出異議,這一商標就需要當事雙方進一步商討、確定。
律師:可以以“侵犯名稱權”起訴
本市九州豐澤律師事務所的段崇雪律師昨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趙本山等人感到對這個“諧音”商標不滿,可以用“侵犯名稱權”的方式起訴,官司打贏就可以向國家商標總局申請撤銷這個商標。此外,其它商家也可以用“不正當競爭”為理由起訴這家公司。
上海市杰豪律師事務所版權律師楊永濤則表示,每個人都有姓名權,姓名是人的符號,也是人的“商標”,名人姓名的含金量相對較高,容易成為某些商家的“獵物”。無論是“趙本衫”還是“瀉停封”,用名人姓名演變而成的商標,直接侵犯了名人的姓名權。國家《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不得有“不良社會影響”,雖沒有直接的禁止條款,但仍可以作為制止這種侵權行為的依據。(編輯:李旭波)
作者:新聞晨報邱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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