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報考了首都師范大學的在職研究生,學校不僅收取了學費,還要我們交9000多元的基礎設施建設費,而且這筆錢還開的是餐飲業機打發票,給我報銷造成了困難。”昨天,讀者李先生對首都師范大學的這一做法提出質疑。
李先生告訴記者,他通過了高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的考試,今年3月學校把通知書寄到了他手上。錄取通知書上明確規定,要交納1.5萬元的學費、750元的住宿費,還有藝術
類的學生要收9250元的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費,非藝術類的學生這項則稍微少點。這一筆究竟是什么錢呢?李先生覺得十分疑惑。
李先生交費后發現,學費、住宿費開的是北京市高等學校專用收費票據,而那筆9000余元的基建投資費開的卻是機打餐飲、文化發票。“這種發票就跟飯館里開的那種發票是一樣的,只不過項目開的是基建投資費。開這樣的發票我無法回原單位報銷,而學校這種收費合理嗎?如果合理,他們為什么不給我正式的北京市高等學校專用收費票據呢?”李先生提出質疑。
帶著李先生的疑問,記者采訪了首都師范大學。負責研究生工作的宋主任告訴記者,學校收取的基建投資費是經過教育部和國家發改委審批的,細則已經明確地列在學校的收費標準上。同時這筆錢不算學費,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學校只給學生開經營性發票,也就是北京市統一的服務業、娛樂業、文化體育業專用發票。“有些人把這種發票的使用范圍理解得太狹隘了,以為只有餐飲業能用,其實學校開的這種發票也是正規的。”宋主任向記者解釋。(編輯:盛秀華)
作者:北京青年報李仲虞 張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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