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哈爾濱一家飯店將“具有神奇大補功效”的胎盤引上餐桌。此后,胎盤去向及其所有權開始備受關注。然而衛生部作出關于產婦分娩后胎盤處理問題的批復一月有余,仍有很多產婦對胎盤去向或是漠然,或不知其蹤。
多數產婦:不知胎盤去向
連日來,記者在太原市部分醫院婦產科作了調查。幾乎所有的產婦及家屬都表示,孩子出生后,沒有要胎盤,也不知醫院如何處理。在太原一家市級醫院產科住院部,初為人父的王先生說,那一刻,全家人最關心的是母子平安,其他的事情早已拋在腦后。當時醫生曾問他:“你們要不要胎盤?”他不假思索就答復“不要”。
在另外幾家醫院產科,記者先后詢問了20多位產婦及家屬,有的說,醫生根本不征求他們的意見,自己當時也忘了問;有的則表示自己想要,但醫生說那是“醫療垃圾”,不能給個人,由醫院“統一處理”。
兒子剛半歲的張女士說,她一生完小孩就向醫院要回了胎盤,但在住院期間,醫院并沒有主動問過她是否要胎盤。張女士認為,醫院這種做法剝奪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同時,產婦要回了自己的胎盤,醫生也應該向產婦介紹應該如何科學處理。
部分醫院:胎盤成了醫療垃圾
記者在太原市10多家醫院進行調查時,不少醫護人員表示,對多數產婦不要的胎盤,醫院主要按醫療垃圾處理。
一位太原市市級醫院產科護士長說,產婦分娩前,醫院一般要征求產婦及家屬意見,假如他們不要,醫院就把不要的胎盤當醫療垃圾處理,即裝進黃色醫療垃圾塑料袋,統一密封起來,作為病理類醫療垃圾集中存放,由太原市環衛局特種垃圾管理處定時運走。有的醫院說,他們也把胎盤當醫療垃圾處理,但不征求產婦及家屬意見。
當記者提出想進產房看看胎盤時,院方以各種理由婉言拒絕。記者到一家醫院集中存放醫療垃圾處要求看是否有胎盤,同樣被工作人員阻止,稱封存好的醫療垃圾不能打開。
隨后,記者詢問了太原市環衛局特種垃圾管理處。一位負責人說,對于醫療垃圾,醫院都是用黃色塑料袋分類整理好集中暫存。清運工人到醫院拉醫療垃圾時,都是一桶一桶裝,從不打開塑料袋,肉眼無法辨認醫療垃圾是什么。運到垃圾場時,也是直接卸到大鐵斗里,入爐焚燒,根本不知里面是否有胎盤,也根本不認識胎盤是何模樣。
記者追蹤:究竟誰從醫院收走了胎盤
記者在太原市一家比較規范的省級醫院產科采訪時,一位護士長言之鑿鑿地說:“我們的胎盤都讓省疾控中心收走了。”采訪多日來,記者第一次聽到如此明確的說法。
然而之后對山西省疾控中心等部門的一系列采訪,得到的卻是否定的答案。山西省衛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過去這些年,衛生部對胎盤管理一直沒有什么具體規定,衛生廳也無法過多干涉,怎么處理胎盤由醫院自行決定。
據這位護士長介紹,這幾年收胎盤的人專門給了醫院一個冰柜,能放40多個胎盤。產婦分娩之后,護士就把胎盤用淡藍色的醫用塑料袋單個裝起來,放進冰柜冷凍。一般收胎盤的人一兩周來一次,除了每月給醫院十幾元的電費、衛生管理費外,不付其他任何費用。
記者希望了解收胎盤的是疾控中心哪個具體部門,護士長說,收胎盤的人自稱是省疾控中心的,交接手續上蓋的章是一家“人胎血制品服務部”。但她并沒有給記者看交接手續,只告訴了一個聯系電話。當記者按這個號碼打過去時,對方說是住宅電話,與“人胎血”無關。記者向“114”查號臺查詢,被告知沒有與“人胎血”有關的電話登記,電話簿上也找不到這類機構名稱。隨后,記者又先后向山西省、太原市疾控中心核實,他們查了兩天后均表示,疾控部門沒有一個科室到醫院收胎盤。
有關衛生行政管理機關的一位知情者透露,前幾年有過疾控部門到醫院收胎盤的事,有一段時間還給醫院兌換胎盤組織液,現在可能變成類似生物制品藥廠來收,大概還打著疾控部門的旗號,他們在許多醫院收,絕不是一兩家醫院。
西安市一位老醫生向當地媒體揭開了其中“貓膩”。醫生說,根據慣例,絕大多數產婦和家屬不關注胎盤的下落,通常產婦不要的胎盤會被作為醫療垃圾銷毀掉。私人要想買胎盤,沒有熟人介紹一般不可能購得。一些醫院將產婦留下的胎盤集中回收放入冰柜后,再交給醫院的有關部門處理。其中一部分胎盤被一些藥廠、生物制品廠收購。一些對胎盤監管松懈的醫院,售出胎盤所得收益要么被醫院個別部門占有,要么被個人私分。
地方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是如何管理的呢?記者走訪山西省衛生廳幾個部門后得知,衛生廳并沒有收到上面的正式文件,但他們在網上和報紙上看到了這一消息。他們表示將盡快把衛生部近日對有關問題的批復以文件形式下發到醫療機構,以便作到與衛生部要求一致。如果出現買賣胎盤行為,將與有關部門聯合查處。專家:亂食胎盤有害無益
胎盤具有什么療效,健康人服用胎盤果真能大補嗎?山西省中醫研究院一位老中醫指出,胎盤有一定研究和藥用價值,但應該由專門機構進行研制和加工處理,自己亂吃亂補,則有害無益。
山西省中醫研究院專家介紹,胎盤是一味中藥,學名叫“紫河車”,在傳統醫學中還被稱為“人胞”或“胞衣”,主要成分是蛋白質、激素和各種酶,具有溫腎、益精、補氣、養血等功效。它富含蛋白質,可提高人體免疫能力。對于一些體質虛弱的病人、老年人具有滋補功效。女性為了美容而服用胎盤、胎盤制劑,也有些道理。男性的一些壯陽補腎藥中,很多也含有胎盤成分。但是,人體內部講究陰陽協調,健康人如果不適量服用,不僅不能起到滋補效果,反而會使體內陰陽失調,干擾正常的內分泌,對健康造成危害。
有專家認為,鮮胎盤制品不能作為中藥批準使用;“紫河車”制品在其來源、病毒檢測、病毒滅活、工藝與有效成分的關系等諸多問題尚未解決之前,亦不宜作為中藥保健品使用。所以,對所有以鮮胎盤或“紫河車”為原料的保健藥品,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最終均提出了“不批準生產”的處理意見。此外,除了剖腹產外,胎盤的娩出必須經過產道,這一過程很可能受到多種細菌污染。如果產婦本身有病,胎盤內很可能存在大量致病因子,對他人不利。
律師說法:擅留胎盤構成侵權
就很多醫院未經產婦同意就擅自留下并處理胎盤,一些律師明確表示,這是對產婦權益的嚴重干涉,行政管理部門應盡快予以取締和預防。
三晉律師事務所一位律師認為,目前,我國尚未對胎盤歸屬問題制定相關法律、法規,但它作為人體的一種附屬器官,應歸本人所有。醫院在知道胎盤能帶來經濟效益的前提下,沒有征求產婦的意見就將胎盤擅自留下來、甚至出售,是對胎盤處分權和收益權的一種嚴重干涉。
山西省委黨校法學教研部主任馬民英指出,在法律上明確了胎盤歸產婦所有,并不意味著產婦可以隨意處理自己的胎盤。衛生部就產婦分娩后胎盤處理問題的批復明確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胎盤。這與我國民法、刑法明文規定“禁止買賣人體器官”的法理精神吻合。
衛生部明確:胎盤歸產婦所有
為解決廣大產婦和醫療機構對分娩后胎盤如何處置的疑問,衛生部日前在《關于產婦分娩后胎盤處理問題的批復》中明確指出,產婦分娩后胎盤應當歸產婦所有。
根據衛生部網站于4月6日發布的批復文件,在產婦分娩后胎盤應當歸產婦所有。產婦放棄或者捐獻胎盤的,可以由醫療機構處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胎盤。如果胎盤可能造成傳染病傳播的,醫療機構應當及時告知產婦,按照《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消毒處理,并作為醫療廢物進行處置。(編輯:李旭波)
作者:新華網山西頻道劉云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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