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市市民楊連弟因所購“番茄膠囊”存在生產廠家夸大宣傳行為,而將北京桐君閣大藥房有限責任公司、太極集團涪陵制藥廠及為這一產品做廣告宣傳的著名演員劉曉慶一同起訴到法院,要求將自己已購買的“番茄膠囊”退還桐君閣大藥房,藥房及藥廠賠償原告購藥款人民幣299元;太極集團涪陵制藥廠書面向原告致歉并賠償精神損失費1元;明星劉曉慶向原告書面道歉。
楊先生在起訴書中稱:“2004年12月20日,我在桐君閣大藥房看到太極集團涪陵制藥廠生產的‘番茄膠囊’,其產品說明手冊上稱該膠囊具有‘保護男性前列腺、肺、防癌、抗癌’等多種保健作用。另有著名影星劉曉慶的照片及手寫的‘我推薦番茄膠囊’的推介文字。由于劉曉慶是我喜愛的演員,我相信她推薦的產品一定錯不了,所以就購買了一盒價款為人民幣299元‘番茄膠囊’。后來,從該產品的包裝上注明‘渝衛食準字(2003)第314號’的文號中得知該膠囊屬食品類。根據《食品衛生法》的規定,普通食品禁止做保健功能的宣傳!苯衲3月29日,楊先生還得知北京市衛生局以食品夸大宣傳功效為由,對銷售“番茄膠囊”的桐君閣大藥房作出罰款6000元、停止銷售“番茄膠囊”的行政處罰。
楊先生認為,三被告的行為均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此提起訴訟。此案目前正在進一步審理中。(編輯:盛秀華)
作者:北京青年報程婕 陶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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