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不到一個月的電動車,就充不上電,而更換的電池,卻是破舊的“廠家替代品”。昨天一天內,濟南市天橋區工商分局連續收到3起涉及電動車電池質量問題的投訴。
家住濟南市天橋區的吳小姐一個月前購買了一輛電動車,開始行駛還算正常,但是最近發現電瓶的耗電量逐漸加大,有時充了近4個小時的電,仍行駛不了幾公里的路程。吳小姐找到商家,修理人員初步判定是電池出現問題,便給吳小姐更換了電池組。不到一周的時間
,又發生同樣的現象,無奈,吳小姐再次找到商家,維修人員當場打開電池盒進行檢查。此時,吳小姐看到被更換的電池外表早已磨損的沒有任何的標記,既看不出生產廠家的名稱,也看不到出廠日期,吳小姐當即提出質疑。維修人員回答:“這是廠家提供的替代品,比新電瓶質量都好。”吳小姐要求為其換新電瓶,或者對其原來使用的電瓶進行修理繼續使用,卻被商家的維修人員拒絕。無奈下,吳小姐只好到工商部門投訴。
市民李先生也遇到同樣的事情。天橋區一家電動車銷售商店為其更換電瓶中,使用的電瓶與原車不是一個廠家的。李先生感到蹊蹺,就問維修人員為什么不使用同一廠家的產品。而維修人員卻說:“電瓶都是一樣的,使用哪一種都無所謂。”但是,當李先生使用該電瓶不到一周的時間,又發生電量不足的故障。再次找到銷售商家時,維修人員仍然使用與電動車非同一品牌的電池組進行更換。不同的是,這次更換的電池組與前一次的出產廠家和商標標示有不相同。被劣質電池幾經折騰得李先生要求商家更換正品的電池組,而維修人員則要求李先生等半個月后,才能得到廠家發來的新電池組。
濟南市消費者協會劉廣增副秘書長介紹,由于目前濟南市場上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品種繁多,產品和服務質量良莠不齊,引發的投訴也在不斷增加,其中因電池質量問題而引發的投訴高達80%以上。
引起投訴的其主要原因:一是虛假標注,個別電動車的生產廠家對該車的功率進行夸大的宣傳,尤其是利用消費者對電池容量無法檢測的弱點,虛標、夸大電池容量。使的消費者在使用中,在短時間內電池效用還可以,但三四個月后電池衰減很快,使用壽命大大縮短。二是偷工減料、降低成本。有些商家從降低成本出發,故意從一些小企業購進翻新、劣質電池,造成電池質量不高,功率普遍存在不足現象。三是拼裝或假冒名牌電瓶。有些廠商為了牟取暴利,使用價格低廉的廢舊鉛和硫酸“拼裝”電瓶,造成電瓶因雜質太多而反應不充分,縮短了電瓶使用壽命。
針對電動車投訴上升的情況,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在選購電動車時,首先要特別注意電池容量、行駛里程和使用壽命。要盡量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質量好的品牌電池。購買新車時還要注意留心查看電池出廠日期及是否原裝配套。特別是單獨購買電池時,一定要索取正規發票,以便發生糾紛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每次維修時要督促維修商做好記錄,出現質量糾紛時有證可查。(編輯:齊彥洵)
作者:中國廣播網柴安東 王冰 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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