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女士滿心歡喜地買回一臺“恒基”品牌電腦,卻發現顯示器并不是所要購買的品牌。前日,在順義工商分局的調解下,廠家向楊女士退還貨款5700元,并賠償2300元。
據楊女士介紹,五一期間,她在順義一家大型商場花5700元買了一臺“恒基”電腦,回家安裝調試后仔細查看,突然發現電腦顯示器沒有“恒基”標志,她懷疑是假冒偽劣產品,于是投訴到了順義工商分局。
工商人員查看顯示器的品牌,發現顯示器背面和外包裝箱上印的是深圳華彩,有“恒基公司”監制的字樣。
恒基公司銷售代表王經理向工商人員解釋說,楊女士的電腦可能是送貨人員送錯了,此顯示器確實是恒基公司監制,由深圳華彩公司制造,市場售價比正牌恒基公司顯示器低幾百元錢。之后恒基公司退還楊女士購貨款5700元,并賠償各種損失費2300元。
工商部門在此提醒消費者,購買電腦等商品時一定要仔細辨別商品標識是否與所購產品品牌相符,同時還要查看實物箱中的裝機單與其宣傳買電腦顯示器被調包。(編輯:石淼)
作者:新京報廖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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