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北京海淀法院對一起消費者狀告票務公司的案件進行了審理,該案件因為與去年有名的法蘭西巡邏兵飛行表演有關而受到關注,法院最后駁回了五名消費者的訴訟請求。
去年9月底至10月初,霍先生等5人先后在北京網聯熱線網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網聯)購買飛行表演門票22張,票款總額5325元。但不料,10月7日,飛行表演因濃霧不散而取消
,后推遲至11日表演。而5人因表演臨時改變時間,未能觀看表演,后多次向網聯要求退票,卻均遭到拒絕,最后,決定向法院起訴網聯。
法院審理認為,北京國方科技會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方)才是飛行表演的總代理。2004年8月,國方指定網聯為此次飛行表演的票務總代理,負責所有售票點的提票及票房結算工作。國方與網聯簽訂的合同屬于委托合同,所以,“網聯”與5人簽訂的票務買賣合同,屬于受托人與第三人所簽訂的合同,只能直接約束國方和購票者。
此外,法院認為,票上的觀眾須知中已寫明:“本票售出,概不退換,因不可抗拒因素主辦機構有權對表演內容進行相應調整”,表明國方與購票者之間雙方已達成協議,在不可抗力對演出造成影響時,應采取“由主辦方對表演內容進行調整”的方式解決。所以,法院判決駁回了原告要求網聯退票的訴訟請求。
一審宣判后,5名原告表示將繼續上訴。(編輯:盛秀華)
作者:新京報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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