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警方最近成功偵破一起涉嫌金額達1200多萬元的非法經營陳化糧案件,一舉將非法倒賣1萬多噸陳化糧的李某、劉某等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
2004年9月,南寧市工商局興寧分局接到所屬轄區內廣西天龍飼料公司購進了陳化糧的申報。在受理申報時,工商局的辦事人員發現,該公司所購買的陳化糧于當年7月份就運到了南寧,9月份才來申報。這“遲來”的申報引起興寧工商分局的關注。
工商部門將此案移交南寧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警方經偵查發現,天龍飼料公司早已“名存實亡”,生產線已停止生產,場地倉庫也轉租了他人,根本不可能“消化”掉這么多陳化糧。最后將目標鎖定大米廠老板劉某、鄧某、趙某以及李某,并于2004年12月15日和2005年1月8日,分別將幾名涉嫌非法經營陳化糧案犯抓捕歸案。
據犯罪嫌疑人交代,自2004年6月至12月期間,劉某、趙某等犯罪嫌疑人合伙以廣西天龍飼料公司的名義,在貴州、湖南等地以800元-1400元/噸的價格,拍賣成交陳化稻谷共計10972噸,非法經營數額1229.4萬元。他們將陳化糧運回各自在南寧開設的大米加工廠后,便用專業機器將稻谷篩選分類,成色好一些的陳化糧經過拋光加工后裝袋包裝成為可賣市價的“精米”。制成口糧上市的占陳化糧總量的40%—60%,而“落選”的碎米便拿到米粉廠加工成米粉或用作酒糟。
目前,警方仍在全力追查陳化糧的去向。
陳化糧是指已經陳化或變質,不宜直接作為口糧的糧食。按照國家規定,陳化糧的銷售處理,應采取在縣級以上糧食批發市場公開拍賣的方式進行,拍賣的對象主要是釀造、飼料等工業用糧大戶,陳化糧是絕對不允許直接作為口糧進行銷售的。(編輯:盛秀華)
作者:新京報楊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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